浙江高考制度调整:1、6月分试学考和选考,设选考科目保障(浙江高中学考选考)

出境入境2024-03-08 23:18小乐

浙江高考制度调整:1、6月分试学考和选考,设选考科目保障(浙江高中学考选考)

11月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高考机制进行适当调整。

2014年以来,浙江作为全国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承担着试点探索经验的任务。全省率先改革考试招生模式:考试不再分文理科,实行高考与高中统一考试、必考与选考。招生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按专业并行招生。高等学校确定专业(类型)的学科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并择优录取;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普通高中学生采用高中考试成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采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选拔的基本依据。实行一级多元投资,实现学生与大学的双向选择;深化三位一体招生改革,为具有综合素质和学术专长优势的考生提供平台。

据介绍,经过三年试点,浙江已完成阶段性目标,2014年高中生首次完成新高考。在此过程中,我省面对长期阻碍素质教育的问题,用综合评价克服分数论的弊端,将学业测试融入高考,提供了多次尝试改变的机会。 “一考决定一生”的局面扩大选择,释放学生的个性优势和学习动力。

但在此过程中,浙江高考改革被诟病为“考试次数过多,增加学生负担”,也面临选科报考人数不均的问题。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浙江省通过线上线下问卷调查、召开各类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认真评估、分析、论证。论证并落实这些意见。建议最大吸纳体现在《意见》,优化高考综合改革。

据了解,包括教师、学生和人大代表在内的数千人参与了线下调查,超过23000人参与了线上问卷调查。

《意见》 规定,从2017级高中生开始,浙江省学业考试和选拔考试实行纸笔考试,考试安排在每年1月、6月举行。据悉,这一调整是在考虑了中学校长、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后做出的。

同时明确,学生高一上学期不得参加学术考试,高一下学期参加学术考试的科目不得超过3个。学校;每个科目的学术考试必须在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每个科目都有一次机会。如果失败,还可以继续申请。学生从高中三年级开始必须参加选修科目考试。只有通过相应学科的学术考试,才能申请该学科的选修考试。外语考试首次实行“一考两用”,成绩同时用于学业水平和高考。 2015、2016级高中生学业考试选拔办法保持不变。

为确保学生专业学习基础适应国家人才培养需求,浙江还专门制定了考试科目保障机制。当某些科目的考生人数少于保证人数时,将按照保证人数从高到低分配成绩。针对当前学生选科的现实,我们率先建立了物理选科的保障机制。

据了解,物理科目保障人数根据2013年至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理工科学位专业平均录取人数确定为6.5万人。这是为了满足省内外高校选拔和培养浙江省理工类专业人才最基本的学生需求。

该保护机制适用于各年级学生。由于2016级学生基本未定,大部分未参加选修科目考试,同时,从2019年招生开始,各高校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优化相关专业的选修科目设置。培训目标的要求。因此,2016级学生将获得一次重新选择学术考试和选修科目的机会。 2015届已决定选修科目并参加考试的学生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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