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
对于以学术为职业的人来说,博士生涯是一段漫长的旅程,他们必须走向知识殿堂的光明,艰辛而孤独。象牙塔外的人们看医生的眼神是褒贬不一的。有人钦佩、羡慕他们,也有人对他们敬而远之。从女医生污名化到博士生心理问题等负面话题不断出现,质疑声也随之增多。和困惑。
在此背景下,澎湃思想市场栏目推出了“象牙塔之巅”专题,邀请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学科的医生讲述这段职业生涯的经历、研究和反思。与“为什么要读博士”相比和“读博士有什么用”,本专题希望回答“读博士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一系列的文章中,我们将看到个人的困惑与选择,学科的面貌与特征,以及更大的社会结构如何以不同的方式和个人的学术经历与整体联系起来。
2009年6月底,我从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化学专业毕业,前往纽约化学生物学三院攻读化学生物学博士学位。这三所学校分别是洛克菲勒大学、纪念斯隆-凯特琳癌症中心和威尔康奈尔医学院。三所学校都是著名的生物医学研究机构,彼此相距仅几百米,经常共享科研资源。我的博士项目只是三所学校众多合作关系中的一小部分。我比大多数新博士早去美国一两个月。我是学生,连北大的毕业典礼都没有时间参加。这是我本科生的遗憾之一。我之所以提前退学,是因为我的博士项目要求学生在六月底开始第一次轮转。 ——所美国大学的毕业季一般在5月份,而中国大学则大多在7月初。出国前一周,我穿梭于未名湖畔的行政大楼之间,收集了十几枚毕业所需的印章。匆匆告别家人和朋友后,我登上了飞往纽约的飞机。
洛克菲勒大学
轮换制度: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拔
轮换制度是美国生物医学的主流做法。一年级博士生正式录取博士后,会主动联系与自己研究兴趣相匹配的导师并在实验室实习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学生将尽可能多地了解实验室正在进行和计划中的研究课题,初步学习一些实验技术,观察导师的个人风格和实验室的内部文化,并向前辈打听“内幕消息”实验室成员。导师还将检查学生是否有潜力在自己的实验室成功完成博士论文。在大多数生物医学系,每次轮转持续三个月,每个学生一般有机会体验三个实验室。也就是说,生物学博士生的第一年基本都会在轮转中度过。化学系每次轮转周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至于物理系,轮换制度并不普遍。这与纪律传统有很大关系。
轮换制度的目的是弥合学生和导师之间的信息鸿沟,避免“快速约会”带来的后续问题。轮换制度对于学生来说尤为重要。大多数一年级博士生实际上并没有成熟的学术兴趣,在选择导师时很容易出现路径依赖。在几个不同的实验室轮转是拓宽思路的好机会。有的导师职称很高,声誉很高,但不善于指导学生。或者因为成名已久,大部分时间都在世界各地参加会议,没有太多精力去指导学生。有些导师亲力亲为,而另一些导师则提倡自由放任。不同类型的学生有不同的偏好。实验室文化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一些实验室同事之间团结一致,而另一些实验室则存在内部竞争。如果没有个人观察,很难通过网上的公开信息和口碑评价来判断一个实验室和导师是否真正适合自己。轮岗制度实际上是对导师的一种监督和激励机制。对于导师来说,轮换的机会成本是值得的。大多数一年级博士生的简历实际上很难准确反映他们作为科研人员的潜力:有些学生学习成绩突出,但做研究的能力平平,或者缺乏团队合作意识。轮换看似浪费时间和资源,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学术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据我所知,这种做法在英国、欧洲大陆和东亚并不常见。在这些地区,博士生和导师大多通过传统的一对一接触方式进行匹配。近年来,中国一些大学的博士项目开始鼓励学生轮换,这是一个可喜的趋势。此外,中国大陆的学生在申请博士课程时,有时会提前与教授达成协议,以便去自己喜欢的“名校”。注册后,他们不能自由选择导师。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存在一定的风险。相隔较远的学生很难了解实验室的真实情况。整个博士学习过程中,导师和学生的地位并不是平等的。导师的影响不仅限于学生的学业未来。一个不好的导师甚至可能危及学生。此前发生的武汉理工大学陶崇源惨案就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诚然,导师花费时间和资源来培养学生,但相比之下,学生选择导师的潜在机会成本更为珍贵。博士生和导师之间应该本着互惠原则进行双向选择,而不是导师对博士生的单方面资助。事实上,学术和个人都非常出色的导师往往会有络绎不绝的学生要求轮换,但他们不会轻易接受来自大洋彼岸的陌生学生。
小而美丽的洛克菲勒大学
2010 年夏天,我完成了三次轮转并完成了第一年的博士学位。课程要求,并正式加入洛克菲勒大学Tom Sakmar实验室,研究G蛋白偶联受体。
洛克菲勒研究所是洛克菲勒大学的前身,成立于1901年,是美国第一家专注于生物医学的研究机构。校园位于纽约曼哈顿东河畔,这里的土地极其宝贵。 1954年开始招收博士生,1955年正式更名为洛克菲勒大学。20世纪初,洛克菲勒研究所因其在微生物学和传染病方面的研究而享誉世界。当我刚入学时,我在图书馆看到一个东亚男性的半身像。这个人物有着凌乱的头发和锐利的眼睛。仔细研究了一下,发现是《樱桃小丸子》和《哆啦A梦》,日本小学生中的偶像细菌学家野口英世。近年来,洛克菲勒大学在神经病学、免疫、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学等领域保持领先水平。当我进入学校时,几位诺贝尔奖和拉斯克奖获得者仍然活跃在科研第一线。
这所学校坚持“小而美”的路线,不设院系。学校的主体部分是一个独立运作的实验室。近年来,实验室总数维持在70至80个之间。洛克菲勒大学没有本科或硕士课程,只有两类学生:哲学博士(PhD)和医学博士-哲学博士(MD-PhD) )。学校在校学生总数不超过200人。校园科研的主力军是“博士后”,“博士后”不是学历,而是工作。从业者在获得学位后处于过渡阶段。洛克菲勒大学至少有300 名博士后。
由于学校资金充裕,学生人数有限,所以每个学生的待遇都很优厚。博士生的奖学金和医疗保险均来自学校的教学预算,因此博士生在选择导师时不易受到导师资金的限制。每个博士生还有少量可以独立使用的研究经费。学生可以选择购买电脑、参加学术会议或请工作合作者吃饭和喝咖啡,不受学术事务的任何干扰。洛克菲勒大学在主校区周围有几栋公寓楼,教职员工和学生可以申请入住,博士生享受可观的住房折扣。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我和同学合租了一套三居室的公寓。客厅的窗户面向东河和罗斯福岛。灯光非常好。所有水费和电费都包括在内。每月租金不到750美元。交完房租后,剩下的净奖学金还有2000多美元。按照我当时的消费水平,这已经算“高收入”——了。所以,在洛克菲勒大学读博士并不需要我每天入不敷出。
导师?老板?
中美两国的科学研究和博士培养体系不同,中国背景下对博士生导师这一职位的理解也与美国不同。 “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是中国科研机构的正式职称,“博士生导师”比“硕士生导师”拥有更多的资格和权威。在美国的科研体系中,“博士生导师”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头衔,而是研究型大学和科研机构教职人员工作内容的一部分。美国研究型大学的Tenure track教授分为三个级别:正教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学者从被任命为研究型大学助理教授的第一天起,就有资格招收和培养博士生。以教学为主的文理学院和社区学院一般博士项目很少,所以教授自然不是博士生导师。在中国,“师生”是五德之一,对导师的角色期望往往类似于“长辈”。在美国的博士培养体系中,导师和学生是专业的伙伴关系。导师不应该让学生去做专业之外不适合普通朋友做的事情。学生不是讲师的行政助理,更不是私人助理。导师可以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提供建议,但不应主动干预学生的个人生活。
在科学与工程领域,一个与教授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位被称为“首席研究员”(PI)。研究型大学的理工科终身教授一般默认承担PI的职责,博士生导师和PI的身份常常重叠。 PI与博士生、博士后的主要区别在于“独立性”:PI是实验室的直接和最终负责人,不受更高级别同事的领导。无论系主任、校长还是诺贝尔奖得主,原则上都不能干预PI以外的其他实验室的选题和运作。
PI职位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现代科研体系“合理化”的产物。二十世纪上半叶之前,科学家可用的资源主要来自有限且不稳定的私人资金和大学教职。第二次世界大战充分证明,一个国家的科研水平是其工业和军事实力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大国之间的竞争使得政府资金有组织、有目的地涌入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科学研究才分化为向社会各阶层开放的主流职业。与此同时,科学研究本身也变得更加复杂,需要更多不同专业知识的科学家之间的协作,并且更多地依赖于昂贵和精密的仪器和特殊的实验室环境。今天的报纸通常包含比五十年前更多的信息。该数据有更多署名作者:——。总之,今天的科学研究比以前需要更稳定的人力物力投入。在大多数国家,这种规模的支持主要来自国家税收。在美国这样的私人资助科学研究极为盛行的国家,其规模也扩大到了惊人的程度。突出的例子包括生物医学领域的霍华德休斯医学研究所,每年的经费高达十亿美元。如何确保庞大的公私资金得到有效配置和问责?在科研体系中引入分级管理方式已成为理所当然的答案。但科学研究本质上是创造性活动,创造性活动无法完全计划化,这与官僚主义的运作逻辑完全相反。历史上成功的“大科学工程”,如曼哈顿原子弹工程、阿波罗登月工程,本质上都是目标明确的工程,关键的科学问题此前都已得到解决。此类计划很少会失败,因为它们本质上是不可行的。基础科学领域的大型计划的结果充满不确定性。当然有成功的先例,例如美国引力波探测计划(LIGO)。还有很多负面的教训,比如欧盟的人脑计划,批评者称该计划耗资13亿欧元。对于基础研究来说,最高效的科研经费分配制度可能与风险投资策略颇为相似:将种子资金广泛分散到不同领域。在美国,政府资金的主要接受者是数以万计的独立实验室,其规模通常从几个人到十几人不等。只有少数特别成功的实验室才能发展到三十、四十人以上的规模。在这种去中心化的组织模式中,PI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很多博士生、博士后私下里都会戏称自己的导师为“老板”。事实上,PI的工作与初创公司核心创始人的工作非常相似: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对外公关、日常运营。 PI要做的一件事就是不断引进科研经费来维持实验室的运转。至少对于实验科学来说,没有资金就等于无米之炊。就连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实验室也会被迫关门。
PI 是一个压力很大的职业,但它也有回报。在科学发展的早期,论文签名主要有两种方式:按姓氏字母顺序排序和按贡献排序。在第二种情况下,贡献最多的合作者排名第一。文件上签名的顺序常常是争议的焦点。 PI提供项目方向和实验资源,对论文签名有最终决定权,但一线科研人员的主动性也是项目成功的关键。为了解决PI和学生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今天实验科学领域论文的署名分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一般来说,“第一作者”是实际完成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而“通讯作者”是起主导作用的PI。学术界更加重视通讯作者的地位。假设一篇论文具有重大意义并获得了诺贝尔奖。谁将获奖?更有可能是通讯作者。
在这种模式下,理工科导师能够投入到指导博士生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导师和学生在实验台上并肩工作。大多数情况下,这都是美好的想象。每周能抽出半个小时与博士生一对一会面的导师已经是榜样,两三个月见不到面的情况并不少见。因此,攻读博士学位之间的主要区别之一。而从小学到大学的十六年,就是博士生要学会自我管理、独立工作。需要在集中指导下工作的人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
我的教授
加入汤姆的实验室后,我第一次正式采访了他,汤姆提出了两个要求。首先,“你的目标是成为你所在领域的领先专家。”后来我明白,这个目标并不像听起来那么遥不可及。 —— 只要“领域”定义得足够小,小到只有三五个人,做同样的课题,五年后自然会成为最好的专家之一。其次,“你不仅要学会如何做科学研究,还要学会用英语说和写你的研究成果。”他建议我买蓝牙耳机(当时智能手机不像今天那么普遍),一边做实验一边听国家公共广播电台(NPR)。 NPR的节目包罗万象,对提高我的英语听力有很大帮助。一段时间后,汤姆并没有催促我做实验,而是似乎对提高我的英语更感兴趣。他时不时地问我是否买了蓝牙耳机来听NPR。他还说如果我觉得耳机贵的话实验室会给我报销。为了不显得穷,我连忙说蓝牙耳机还是买得起的;虽然我不听NPR,但我在听有声读物。汤姆似乎对我的回答很满意。汤姆本人是一位非常出色的演讲者。除了专业演讲外,他还经常受邀做科普讲座,积累了很多经验。他告诉我们,刚开始做学术报告时,他会提前一字一句地写下来。直到他做了一百多份报告后,他才觉得自己可以省掉这个“愚蠢的努力”了。而且他对下属的汇报总是有严格的要求。如果组里有成员收到学术会议的报告邀请,Tom会要求提前在组里排练,并接受“内部批评”,从幻灯片的布局到时间的分配都细化到最小的细节。我也经历过几次这样的考试。有些导师喜欢自己写论文,而有些中国学生则因为英语水平有限而乐于不写论文。 Tom坚持论文第一作者必须自己写,他只负责修改。从初稿到定稿,修改几十次是常有的事。三四年后,汤姆曾私下告诉我,我的英语写作进步了很多。虽然比不上一个美国男孩,但也比另一个美国女孩好。我笑了。那个美国男孩毕业于斯坦福大学,博士毕业时被选为告别演说者。他很有写作天赋,还说我的英语写作水平不如他。毫不奇怪,至少汤姆认为我的写作水平与母语人士相当。比较一下。今天回想起来,我非常感谢Tom培养了我的英语沟通能力。学术研究绝不是一种孤独的实践。相反,沟通技巧对于在学术界立足至关重要。在我见过的PI中,无论母语是否是英语,他们可能会做口头报告或做一般的工作,但绝对没有一个不擅长写作的。对于中国留学生来说,无论毕业后是否继续在学术界发展,只要身在北美,英语水平往往是职业发展的瓶颈。 Tom反复强调英语的重要性,这表明他真正重视留学生的长远发展。
我最钦佩汤姆的是他对实验室成员的尊重和慷慨。汤姆总是亲自和在电子邮件中称他的博士后和学生为“我的同事”。课题组新来的意大利博士后前往欧洲开会,希望借此机会探望家人。她试探性地向汤姆请假,汤姆却告诉她,不妨多休息几天:“说到底,家人和朋友才是人生中真正重要的东西。”由于实验室一半以上的成员是女性,汤姆以前在小组会议上非常严肃。强烈推荐Sheryl Sandberg 的新书《向前一步》。进入实验室四五个月后,一台离心机转子因操作失误报废。我紧张地去找汤姆承认我的错误。汤姆看着那个面目全非的转子,叹了口气,说“这不好”,之后就再也没有提起过。后来我发现转子是纯钛的,二手的要几千美元。在我的大部分博士研究期间,我与该小组的高级博士后托马斯合作。在某种程度上,托马斯是我日常工作中的导师。但这种伙伴关系也存在风险:更有经验的博士后将博士生的辛勤工作归功于自己的情况并不少见。在我开始写第一篇论文之前,Tom 跟我说话并让我不要担心“第一作者”的所有权。他愿意与托马斯分享“通讯作者”的身份。我的第一反应实际上是惊讶,然后我很感激。 —— 当时我还是一个天真的新人,完全没有意识到潜在的利益冲突。汤姆让我明白:导师给学生最重要的礼物就是信任、尊重、支持,以及由此激发的荣誉感和抱负。
象牙塔里的心理健康
有一天,我读到塔勒布的《黑天鹅》中的一段话,忍不住笑了:“每天早上你离开曼哈顿的小公寓,来到洛克菲勒大学的实验室。您每天很晚回家,社交网络中的“人”会问您今天是否过得愉快。在实验室里,人们更加外交:你没有发现任何新东西。”这对于科学研究来说是正确的。真实的描述。在《黑天鹅》一书中,塔勒布将工业分为两类:“极端斯坦”和“平均斯坦”前者的特点是少数赢家拿走了大部分蛋糕,比如文学、艺术、科学;后者的努力与回报的相关性要大得多,比如医生、律师、会计师,塔勒布的建议是大多数人选择。 “卑鄙的斯坦”的职业生涯。
据我所知,博士生和博士后确实是心理健康问题的高危人群。电子游戏之所以让人不断分泌多巴胺,是因为其设计包含明确的阶段目标和及时精准的正反馈机制。 —— 反转游戏的特性,大概就是科研人员的日常了。科学研究项目的终点往往是相当开放的。当项目开始时,讲师可能没有明确且具体的目标。博士生需要学习在开阔水域自行导航。这当然是可以通过系统训练掌握的。但在攻读博士学位之前,大多数学生并没有接受过解决开放式智力问题的培训。 —— 从小学到大学,教学大纲通常指向既定的知识和技能。科学研究的开放性不仅是智力上的挑战,也是心理上的考验:不是每个人都能忍受几个月甚至几年后才能看到结果的工作模式。此外,大多数实验注定会失败,而一连串的负面反馈很容易降低自我效能。面对负面反馈,勤奋的博士生往往会投入更多的时间。因此,他们的自我价值越来越与项目的成功或失败联系在一起。当我博士读到一半的时候,我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我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周五晚上尽量不要加班,因为如果我在大家都放松的时候加班,失败带来的挫败感实验的效果将会成倍增加。 ——实验很可能会失败。
我在读博士期间大部分时间都心情很好,这很大程度上与我的导师的风格和我所在的城市纽约有关。汤姆奉行“自由放任”(laissez-faire)的管理理念。实验室没有出勤记录,个人对自己的时间有很大的控制权。塞缪尔·约翰逊说:“如果你厌倦了伦敦,你就厌倦了生活。”这同样适用于纽约。当你从曼哈顿抬头时,你看到的大部分是四个角落的天空。它或许不适合仰望宇宙的浩瀚,但它的多样性是世界上其他城市很少能比拟的。在纽约的五年里,我比较了大理石和青铜在白天和夜晚的光影变化。我在赵孟俯、李公麟的原著面前已经独当一面,无需与人较量。我看到四墙上排列着维米尔和雷诺的画作。布朗在夏夜在中央公园观看露天莎士比亚戏剧,参加东正教犹太同学家里的安息日仪式,当然,还花了大量时间自由阅读。这些不能写进简历的无用之物,却是我博士期间的快乐源泉之一。
当然,并不是研究人员面临的所有问题都可以通过积极心理学来解决。博士生之所以选择科学研究,往往是受到科学发现的浪漫史的启发。事实上,科研人员面临的是激烈的同行竞争、论文发表的压力、基金申请的困难。一个“合理化”的学术体系或许有利于提高知识生产的效率,但对于参与其中的人来说却很难。个人或许并不可爱,甚至可能会引起幻灭感。另一个严重的问题是理工学术界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物质回报微薄。当今科研工作的主力仍然是博士生。一名理工科导师在其职业周期内往往会培养数十名博士毕业生,但稳定职位的增长速度明显滞后于博士培养的扩张速度。有一种观点认为,科研人员在二十多岁时创造力最强,三四十岁之后才会衰退。至少对于化学和生物学等实验科学来说,情况并非如此。一名合格的研究员不仅需要积累具体的技能,还需要培养学术品味和嗅觉,积累项目管理经验。大多数低年级博士生不具备这种成熟度。在洛克菲勒的五年里,我遇到过这样的资深博士后:他们可能没有年轻人那么勤奋,但他们的工作效率是年轻新人难以企及的。然而这些人只能靠临时合同维持生计。在现行学术体系下,科研工作者一般需要晋升为PI才能获得长期雇佣合同和体面的中产工资,但PI基本上无法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一线工作。据我所知,只有少数资金雄厚的研究机构,例如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的布罗德研究所,为拥有博士学位但无意承担PI 管理角色的科研人员提供有吸引力的项目。强烈的职业选择。学术研究应该比任何其他行业更重视人力资本。但现实中,体制继续吸纳过多的新人,用五到七年的时间打磨成熟,然后批量淘汰年轻的、经验丰富的老兵。 —— 这真是一个矛盾的情况。
博士毕业生
洛克菲勒大学为博士生提供为期七年的财政支持以完成博士学业。博士生必须在第二年年底之前完成提案报告。此后每年向博士论文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我什么时候可以毕业?一旦博士论文工作达到一定的创新性和完整性,就可以毕业。这听起来可能有点神秘,但实际上是导师和博士论文委员会说了算,其中导师的发言权最大。博士生发表期刊论文没有严格要求。毕业于洛克菲勒大学。据我了解,美国顶尖研究型大学普遍反对以文章数量、影响因子等“量化指标”作为考核博士研究的硬性标准。因为不同领域发表文章的难度和时间不同,所以需要制定“量化指标”,“等于默认论文委员会不评判学术工作的水平,所以顶尖大学其实对此不屑一顾。”
2014年底,我完成项目进展报告后,论文委员会认为我可以毕业,并建议我在三个月内进行项目答辩。事实上,我并不急于毕业,因为我仍然不知道博士后该去哪里。但汤姆告诉我,我可以利用我的博士后身份作为答辩后的过渡。既然没有什么后顾之忧,我就开始准备毕业了。许多文科博士生需要花费数年时间来写论文,但理科博士生主要专注于实验和数据分析,写作并不是瓶颈。如果之前的数据已经正式发表,就可以将正式发表的文章装订在一起,完成博士论文的主体部分。我闭关了三周,大部分时间都在写引言和背景。写博士论文给我带来了意外的收获:我发现自己其实还蛮擅长梳理学科历史的,所以我不仅写了一篇60页的综述论文,还写了几篇科普文章。辩护结束后,我开始认真考虑下一步该何去何从。我知道我的博士工作算得上是扎实的研究,但还算不上真正的开创性,所以我决心在博士后阶段学习一些更新颖的研究方法。当时,G蛋白偶联受体领域最热门的技术是结构生物学,但熟悉该技术的教授们一致认为,追逐热门话题很可能会落后于潮流。最后,我决定去哈佛大学化学系做博士后,学习动态显微成像技术。
2016年初,我乘坐单程火车从纽约前往波士顿,离开了这座我视为第二故乡的城市。今天在手上做实验的时候,耳机里传来了《菩提树》的歌声,至今让我想起了读博士的日子。我当时的状态可以用“富翁闲人”来形容。虽然严格来说我并不富裕,也不算太闲,但这段时间探索外部事物和自我的空闲时间却是极其宝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