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只是一字之差,但待遇却完全不同[狗头]
如果你的公司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你的个人财产权就“受他人支配”。这是一种下属主体之间以指挥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关系,但劳动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由用人单位自动承担,即所谓“工伤保险”。
公司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组织、隶属关系。它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的社会人”之间提供劳动服务的等价交换的经济形式。但与劳动关系不同,员工有责任承担劳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
劳动关系与劳资关系有四个区别【左上】
首先,各方立场不同。前者,两者之间存在从属关系,雇员是雇主的下属。在后一种情况下,它们之间不存在组织或隶属关系,处于平等地位,互不限制。
其次,他们的目标不同。前者是使用劳动力的过程,后者是有形或无形的劳动成果。
第三,风险承担者不同。前者由劳动者承担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而后者则由劳动提供者承担风险。
第四,#劳动报酬的性质不同。前一种劳动报酬由用工单位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连续定期支付。后者的劳动报酬具有与商品交换价格相同的特征,通常由劳动提供者一次性或分期支付,遵守同工同酬法。
对劳动相关概念的判断应遵循“#事实第一#原则”
什么是事实第一?换句话说,无论甲乙双方是否订立合同,也无论以何种名义订立合同,劳动关系的定义都规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隶属关系主要是:将考虑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它不仅仅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关系类型。
在确定公司与个人的关系时,“你怎么说”可能并不重要,但“你如何做”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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