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引用两个法庭新闻案例。一是香港大学学生会四名学生被控一项“宣扬恐怖主义”罪,二是“港独”组织“香港故事”两名成员李宇轩、陈子华承认勾结外国或者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他们六人都是年轻人,最小的只有18岁。我只是想追溯他们的学习和成长经历,以及为什么他们愿意“认贼为父”,牺牲自己的大好前途,让他们的父母家人心痛不已。
我们先来说第一种情况。四名男性被告分别为19岁香港大学法律系学生张京生、20岁土木工程系学生郭永浩、18岁文学士学生杜林成和杨松溪,19岁,文学学士学生。上月7日,他还被指控犯有宣扬恐怖主义罪,以及通过一项纪念7月1日警察刺杀案犯梁建辉的议案,煽动他人意图伤害他人的罪名。根据法律规定,犯宣扬恐怖主义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其他情况下,他们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监禁。
再看另一起案件,检方指控被告人陈子华向黎智英寻求经济援助,并在世界各地发表文章,寻求外国对中国和香港特区政府施加政治压力。李和李的助手美国人马克·西蒙是整个事件的策划者和资金支持者,也是最高级别的指挥者。案情称,2019年7月,陈子华建议他、李宇轩等人组建一个名为“崇光队”的团体。 “重光小组”的任务是请求外国干预并实施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活动。随后,“重光队”12名成员试图逃往公海,乘船前往台湾,但在海上被警方抓获。
检方指出,去年8月以来,“崇光小组”公开要求外国对中国和香港特区实施制裁或封锁,或从事其他敌对活动(包括停止向香港出口武器)。特别行政区)。截至目前,“重光队”依然活跃,积极构建国际网络,与外国勾结或与外部势力勾结危害国家安全,发表多篇文章、新闻稿和制裁报告。
你了解或者关注这些犯罪青少年的成长故事吗?是谁在怂恿、怂恿他们进行“反华、仇恨、乱港”行动?然而,这些幕后主使如今却逍遥法外,继续散布毒瘤思想,迷惑学生和青少年。人们,享受着高薪优厚的薪水,其实才是真正的罪人和罪魁祸首。
当局仍在做门面工作,并没有妥善调查事件的来龙去脉。他们只是交换炮灰和棋子,功德就算圆满了。如果教育局对教师资质没有要求,相关学校领导就没有被追究责任,甚至连名字都提不出来。公开而忽视家长的知情权公平吗?
“拨乱反正”、“拨乱反正”才是正道。可能需要时间才能见效,但一切都有一个开始。《国安法》的推出只是扭转局面的第一步。我们一定要督促政府做一些实事,改善香港的“老问题”!
(感谢各位朋友的询问,谢约翰新书《心系香港事~与二十位名人对话》已在三联、商业、中华等书店有售,感谢大家的支持。)
作者:谢约翰,香港资深媒体人,曾任职于《华侨日报》、《东方日报》、李氏电视台、新加坡《联合早报》、《亚洲周刊·名家博客》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