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教育国际化的不断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成为许多学生获得国外学位的重要途径。
然而,对于这些海外学子来说,如何顺利定居上海却是一个非常关心的问题。
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目前留学生在上海落户的规定和要求。
中外合作办学定义解析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法人、个人、国际组织与中国教育机构及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教育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在中国主要有两种形式:
0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一类是国外知名大学与国内大学联合举办的教育机构。他们在中国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例如西交利物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深圳分校等。
此类机构统称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02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二种形式是国内大学与国外大学在特定专业上的合作项目,我们称之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此类项目主要由国内机构管理,采用国内教学模式,同时部分引进国外教材,加强语言培训。
目前,我国几乎每一所高等院校都设有此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育质量。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办法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招生方式主要分为计划招生和计划外招生两种。
01
计划招生
计划招生主要针对通过全国高考录取的学生。
这些学生毕业后不仅可以获得国内普通大学毕业证书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
您还可以获得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从学习方式上看,入读计划的学生大部分在国内完成学业,没有出国留学。
但也有少数学生选择2+2(国内两年,国外两年)或3+1(国内三年,国外一年)学习模式。
02
计划外招生
非计划招生是指学生在未通过全国高考的情况下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
此类学生毕业后只能获得国外合作大学的学位证书。
在计划外注册的学生更有可能选择2+2、3+1或1+3学习模式。这种模式可以让学生在国内外分阶段学习,实现国际化教育。
此外,还有部分学生选择4+0学习模式,即全程在中国学习。
无法落户的联合办学项目
03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01
中外合作办学及文凭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如果采用2+2或3+2模式,学生将获得两所学校的毕业证书。
但如果学生仅获得其中一所学校的文凭,则无法满足国际学生落户的相关要求。
02
非计划招生合作办学项目
通过国内高校自主招生后,进一步参加合作办学项目并出国留学的学生。
如果毕业后仅持有国外学校的文凭和学位证书,将无法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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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D 国际学生
High National Diploma,英国国家高等教育文凭,虽然代表了一定的学术成就,
但由于其合作的海外院校在全球排名并不突出,获得该文凭的学生只需在中国完成三年的课程即可。
因此,此类留学生不符合留学生身份在上海定居的条件。
怎样才能顺利结算呢?
对于上述情况的留学生来说,在上海定居也不是没有可能。下面,我就为您介绍一下定居上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01
高等教育学位
如果采用2+2或3+1模式,且海外最高学历为硕士学位,则此类学生有资格落户。
攻读HND硕士学位,国外学习时间需不少于半年。
02
中外合作办学
在中外合作办学框架下,如果采用2+2模式,境外最高学历为学士或硕士学位,
或者采用3+1模式,最高学历为硕士学位,则符合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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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大专学历
对于大学毕业后出国攻读本科或硕士学位的学生,其落户资格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如果海外本科学位单独攻读,即国内大学学分不转入国外本科学位,且国外本科学习时间达到720天以上,此类学生就有资格落户。
国内专科+国外本科+国外硕士的组合可落户。国内专科(转学分)+国外硕士学位不符合结算资格。国内专科+国外本科(转学分)+国外硕士学位即可落户。但无论出国学校水平是否高,每年都需要缴纳社保基数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