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参选资格,总统选举人

新闻资讯2024-08-06 13:27小乐

总统参选资格,总统选举人

美国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

总统候选人资格

从法律角度看,实现美国“总统梦”的要求并不高。根据美国宪法,成为总统只需满足三个必要条件:年龄、出生地、居住时间。任何年满35岁、在美国出生并在美国连续定居14年以上的美国公民,不分种族、性别、受教育程度,均可竞选美国总统。作为肯尼亚黑人学生的后裔,现任总统奥巴马在大选中并没有因为肤色而受到质疑,但他的出生地却遭到了对手的攻击。即使两次当选,他是否出生在美国仍然备受争议。政治话题。即使奥巴马于2011年4月公布了他的出生证明,表明他确实出生在夏威夷,一些共和党人仍然怀疑其真实性。直到今年9月,特朗普才正式承认奥巴马出生在美国的土地上。著名影星、前加州州长阿诺·施瓦辛格曾有意竞选总统,但因出生在奥地利而不得不放弃。那些只有“绿卡”,即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公民,不仅不能竞选总统,而且也没有投票权。

选举过程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复杂,过程漫长。选举的主要程序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原则上个人也可以宣布参选、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 “选举人”设立选举团。有几个阶段,包括通过投票正式选举总统和当选总统就职。

初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选举年年初开始,到年中结束。预选有两种形式,即党基层会议预选和直接预选。前者是指两党在各州自下而上,从选点、县、选区到州级别,召开代表大会,最终选出本党代表参加全国代表大会。后者在形式上与大选类似。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在同一天前往投票站投票选举本党代表参加全国代表大会。这是目前大多数州使用的预选方法。

初选后,两党通常分别于7月和8月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敲定该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并讨论通过总统竞选纲领。

全国代表大会结束后,总统竞选正式开始。这个过程通常持续8到9周。在此期间,两党总统候选人将花费巨额资金奔赴全国各地,进行广告宣传、发表竞选演讲、会见选民、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公开辩论。此外,候选人还将通过多种方式阐述自己对内政外交的政策主张,以赢得选民的信任,赢得选票。

全国选民投票于选举年11 月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周一用于旅行(2008 年为11 月4 日)。这一天被称为总统选举日。所有美国选民前往指定地点投票,并在两名总统候选人中进行选择(在同一张选票上选出各州的总统“选举人”)。如果一名(党)总统候选人在某个州的选举中赢得多数票,他将拥有该州所有的总统“选举人”票。这是全州范围的选举制度。全国选民投票日也称为总统选举日。

选举团制度

事实上,美国总统是间接选举产生的,而不是直接选举产生的。简单来说,选民首先会投票选出各州的“选举人”,然后由各州的选举团(Electoral College)代表选民进行最终投票,选出总统。

因此,选民投票时,不仅要投票给总统,还要投票给本州的选举人(参众两院议员)。选举人通常公开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选民在投票时会投票给认同自己立场的选举人。

每个州都有自己的选举团,每个团体手中的选票按比例分配给每个州的人口。其实就是每个州参议院和众议院的人数。这个具体情况你可以阅读之前的文章。

*选举人团参议员席位固定为2个,众议院代表席位根据各州人口分配。至少有1 个席位,因此选举团将至少拥有3 票。

196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授权华盛顿特区像州一样拥有总统选举人。这样,美国国会就有100名参议员(任期6年,其中三分之一每两年改选一次),435名众议院议员(任期2年,均在任期结束后连选连任)。到期),加上华盛顿特区的3票,总统选举的总票数为538票。获得超过半数选举人票(270张)的候选人当选总统。

选举团投票制度遵循赢者通吃的原则:只要总统候选人获得一个州过半数的普选票,他或她就将获得该州的全部选举人票。我们以加利福尼亚州为例。现在假设有100 名加州人投票。只要这100人中有51人投票给拜登,那么拜登就可以拿走加州全部55张选举人票。无论拜登以1票微弱优势击败特朗普(51:49),还是以多票碾压特朗普(99:1),结果都是一样的。

选举团存在的意义就是按照人民的意愿投票选出总统候选人。它本身无法决定投票给谁。俗称“工具人”。看到这里你可能会问,你就不能投票给别人吗?是的,但每个州都有法律规定这是非法的。一经发现,投票无效,并追究法律责任。这将在下面讨论。

实际的总统选举在12月第二个周三后的第一个周一举行(2008年为12月15日)。届时,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选出的“选举人”将前往各州首府投票。此时,各州的投票情况正在精简。事实上,这并不影响之前的普选结果。获得270票以上的候选人将当选总统,并于次年1月20日宣誓就职。

就职典礼是美国总统选举的最后一步。美国总统选举直到当选总统于次年1月20日宣誓就职后才结束。

选举团的公平性

前面我们提到了赢者通吃的原则。候选人只要获得一个州过半数的选票,就可以拿走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有人会说,这不是不公平吗?

当选总统是否必须拥有全国最高的得票率?不确定。

由于这种特殊的两级制度,历史上曾经有过四次最终的总统候选人,即获得多数选举人票的候选人,实际上全国得票总数较低的情况。

希拉里在2016年大选中落败的原因令人遗憾。当时,希拉里获得了比特朗普更多的民众选票(48%:45.9%),但最终在选举人票中落败。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2000年的总统选举中。时任民主党候选人的戈尔在普选中比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获得了超过50万张选票,但由于布什获得了更多的选举人票(271:266),最终赢得了选举。

上届大选之前,选举人团制度在历史上曾四次产生“得票最少者当选”的令人遗憾的结果。 2016年特朗普获胜后,这一制度遭受了不少批评。

虽然有其局限性,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多数暴政”,保障了联合会的权利。它是一种比全民公决或国会议员投票更为客观、公正的方法,而且这种方法的制度受到宪法的保护,短时间内很难被动摇或改变。

你可能注意到的另一个问题是,选举人就相当于“工具人”吗?是的,因为普选结果出来后,总统候选人就没有悬念了,而选举人最终的正式投票其实也只是走个形式而已。

那么,所有选举人都会乖乖按照规则投票吗?答案是不。历史上曾出现过100多位“叛逆”选举人,又称“失信选举人”。他们并不遵守州人民投票的结果,而是按照个人意愿进行投票。

这种情况发生在2016年的选举中,当时希拉里·克林顿在科罗拉多州和华盛顿州获胜,但这两个州存在不诚实的选举人,将选票投给了其他候选人,这些人最终被驱逐出境。州政府取消了选举资格。

选民不忠诚会导致选举结果发生变化吗?事实上,试图通过操纵选举人来影响选举结果是很难的,因为一旦被发现,选举人的选票将被撤销,不忠的选举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这在大多数州都是犯罪行为),所以几张“叛徒”选票并不能改变大选的结果。

不诚实选民的投票无效并不能恢复该选区的投票权。如果无效则无效。没有补充投票的先例。有时候一票就决定成败,而这一票的差异在选举人投票之前就已经被全世界知道了。拥有真正资源和人脉的政党,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影响力”干预这场关键性的投票,而且成本很低。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