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奇怪:哈佛大学的招生政策合法,不歧视亚裔
独舞
昨天(10月1日)美国地区法官艾莉森·巴勒斯裁定,哈佛大学本科招生过程没有故意歧视亚裔申请者。至此,这起案件已在美籍华人中炒作已久。也算是暂时结束了,但我预计诉讼不会就此结束,将会向上诉法院甚至美国最高法院上诉。
一、案件背景
2014年,一个名为“学生公平招生”的非营利组织对哈佛大学提起诉讼,指责哈佛大学在招生中进行所谓的“种族平衡”,最终限制亚裔美国申请者。招生人数。
诉状指出,哈佛大学为了控制录取比例,故意在个人评分中给亚裔学生较低的分数,并对亚裔学生设定了更严格的录取标准。公开信息显示,哈佛大学的招生评估包括学业成绩。表现、社会活动经历、运动特长、个人性格及综合评价等。其中,个人评分主要是指个人性格、素质等方面的评分,主观性较强。仅考虑学业成绩时,亚裔学生的录取比例应为43%。加上哈佛大学优先考虑运动员和校友子女的因素,这一比例下降至31%。如果把课外活动和性格得分结合起来,亚裔学生的比例下降到只有26%。
诉状还引用了另一项已公布的调查结果:被哈佛录取的白人学生中,43%是特招运动员(运动员)、校友子女(遗产)、向哈佛捐赠过的父母或亲戚(院长利益)、教职员工子女的教师,统称为ALDC。如果没有这些特殊福利,大约75% 被ALDC 类别录取的白人学生就不会被哈佛录取,而非裔美国人、拉丁裔和亚洲学生的这一比例不到16%。
因此,学生公平招生组织认为,哈佛大学过度使用“种族平衡”策略,根据种族设立招生名额,构成种族歧视,违反了联邦民权法。
2. 民权法
那么,什么是联邦民权法案?
1964年美国联邦民权法案是美国民权和劳动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该法案禁止所有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原籍国的歧视行为。 1963年6月,肯尼迪总统提出《民权法案》,但遭到参议院否决,难以通过。 1963年11月肯尼迪遇刺后,新任总统约翰逊大力推动这项法案的立法进程,最终在国会以73票的投票通过了参议院。 1964年7月27日,众议院以289票对126票投票通过,约翰逊总统签署该法案,并于1964年7月2日生效。
《民权法案》禁止学校、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投票和种族隔离方面的不平等待遇,但可以想象,歧视的举证责任将由受害者承担,如“学生争取公平录取”。此类组织要求哈佛大学通过法庭公开其录取程序和相关数据档案,并在完成法律程序后由法官判定是否构成歧视。对于个人来说,这样做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太大了。幸运的是,像学生公平招生这样的非营利组织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促进了对亚洲人这个相对曝光不足的群体的关注。打赢官司的意义似乎是次要的。
3.申诉有用吗?
对于这一判决,法官在长达130页的裁决中指出,哈佛大学的招生做法“并不完美”,可以改进,包括培训招生人员“避免种族偏见”等,但“法院”非常符合宪法要求的良好招生程序不会仅仅因为可以做得更好而被取消。”
那么申诉有用吗?我们先来看一下招生数据。
根据哈佛大学自己公开的招生数据,招生中“不存在歧视”:哈佛2019年的录取率仅为4.5%,总共录取了1950人,其中亚裔占25.4%,超过四分之一。甚至高于去年的22.7%,创下哈佛10年来亚裔新生比例最高的纪录。 2017年哈佛录取的新生中,少数族裔占50.8%,这意味着超过一半的录取新生不是白人。
由于亚裔仅占美国人口的5.6%,但他们的孩子进入哈佛的录取率却高达25.4%。在歧视问题上,似乎很难获得公众尤其是其他少数民族的支持。而且,本案的争论焦点是“学业成绩”。然而,多年来,美国常春藤盟校等优秀私立学校在招收优秀私立学校时,始终考虑的是“人才,特别是那些能够代表学校精神、服务社会、回馈母校的人才”。妈妈。” “人才”是起点。从这个角度来看,亚裔美国人对社会参与和投入的缺乏确实成为了我们的一个负面点。这就是为什么ALDC 类别将被优先考虑的原因。例如,运动员可以进行高强度的训练,比赛后能够达到常春藤盟校要求的基本分数代表了学校的精神,家长和家庭对学校的大量捐款促进了学校的发展和发展。回馈社会等
所以,招生数据和美国高等教育多年来的价值观决定了这个案子即使上诉也不会走得太远。只要没有确凿的证据(字面意思就是一把还在冒烟的枪),确实很难证明有预谋的意图。歧视行为。
4.我想说的话
这个案子一爆发,很多人找我发表意见。因为两年后丫丫就要上大学了,所以我什么也没说。应该说我是处于一种思考的状态。在美国高等教育行业浸淫了十几年,我对大学的看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下是如果我没有去过的话我不会有的经历。
我想说的第一点是,在美国读哪所大学的本科并不重要。如果本科毕业后想找工作,专业应该比学校更重要。如果你是CS、EE等专业毕业的话,肯定比历史、政治等学科好;如果你毕业后想去读研究生、医学院或法学院,你大学期间的GPA比你毕业于哪所学校更重要。前提是你的学校不太好,像哈佛这样的学校公认比较难。如果一个好学生被录取,他的GPA 可能会被Shota 评为低于医学院喜欢的分数线。这样反而影响了职业选择。
我想说的第二点是第一点的增强版。在美国,毕业的学校更重要。我见过很多教授本科毕业于名不见经传的学校,甚至不是美国的,但毕业却拿到了博士学位。对于美国名牌大学来说,这不仅证明本科学校没那么重要,也证明在名牌大学研究生录取过程中,本科GPA和GRE等标准考试成绩比本科更重要背景。
我想说的第三点是,不要去所谓最好的学校,去你的孩子最能成功的学校。这种成功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更是精神上的、心理上的等等,毕竟我们想要的更多的是一个身心健康、快乐的孩子,而不是一个名校毕业带着各种问题的孩子。
简而言之,生活充满了一场又一场的战斗。我的观点不是专注于赢得每一场战斗,而是专注于赢得人生这场战争的大目标。有时候,暂时的放弃是为了最终的成功。说到去哈佛,要么是最好的,要么是最适合你的。从个人角度来说,如果你考虑到这一点,你就不会纠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