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记者侯嘉欣】美国哈佛大学亚裔歧视案爆发已近一年时间。当地时间10月1日,该案宣判结果公布。据路透社报道,一名联邦法官裁定哈佛大学的本科招生计划不歧视亚裔申请人,并驳回了之前的诉讼。
报道称,法官艾莉森·伯勒1日裁定,尽管哈佛的招生程序“并不完美”,但她不会“仅仅因为一个非常好的、符合宪法规定的机构可以做得更好而将其取消”。招生程序”。
(CNN报道截图)
在伯勒长达130页的决定中,她强调考虑种族的招生计划“在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有助于确保学院和大学提供多元化的氛围,促进学习(效率),提高学术标准并鼓励相互尊重”和理解。”
此外,伯勒还表示,哈佛大学的招生计划经过严格审查,符合宪法规定。据报道,虽然哈佛胜诉,但案件原告仍可能继续上诉,案件最终可能会在最高法院审理。
2014年,非盈利组织“大学公平招生”起诉哈佛大学在招生中系统性地歧视亚裔,以“种族平衡”政策为借口,降低亚裔申请者的性格分数,让很多分数高于亚裔申请人。其他种族。亚裔美国申请人被排除在录取之外。
对此,哈佛大学的辩护律师否认了上述指控,并坚称哈佛大学的招生程序合法,考虑种族因素以确保校园多样性,种族从未被视为负面因素。哈佛大学的代表律师批评检方数据不完整、结论片面且具有误导性。
这个案子持续了五年。 2018年10月,哈佛大学歧视亚裔一案在波士顿联邦法院审理。随后,地方法院进行了为期三周的审判,引发了一场关于种族和族裔在大学招生中的作用的激烈全国性辩论。
《华盛顿邮报》评论称,哈佛大学招生歧视亚裔案件可能成为围绕平权行动的长期争论中的又一个里程碑。《纽约时报》表示,此案是一场关于平权行动未来的战斗。美国的平权行动始于20世纪60年代,旨在为少数民族和妇女等历史上被排斥的群体提供法律保护。然而,一些学校对招收特定族裔学生的比例有严格规定,这可能会引发“反向歧视”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