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11月23日报道(通讯员古法记者罗双江)11月21日上午,南京鼓楼法院审理了一起“远隔重洋”的案件。听证会在网上远程举行,连接了美国的两方。案件顺利审理。有趣的是,由于时间差异,案件当事人在三个不同的时间出席了本案的审理。
在原告潘某、范某与被告徐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徐某于2014年将青石村一套房屋出售给两原告,但未能如期转让徐某、徐某的儿媳妇(在国外) 。原告迁出户口),故原告要求徐某迁出户口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在侦查案件过程中,法官孙锦辉了解到,徐某是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买卖合同签订时,她的丈夫还活着。他们一起签了合同。后来,妻子去世了,老两口有了一个孩子。他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两人定居美国并获得美国公民身份。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法院工作人员前往徐女士家中以及其长期居住的医院调查取证。他们发现,徐女士目前身体状况很差,经医护人员证实,她已经昏迷不醒。
为了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法官了解到徐女士在美国也有两个孩子,通过询问医护人员和保姆联系上了她的孩子。为了最大程度地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证据和意见,平等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徐女士没有其他律师的情况下,法院决定追加徐女士的子女参加诉讼。作为第三方提起诉讼,并通过电话联系他们。他们自己正准备通过远程法庭审理系统审理此案。
经过技术人员两周的不断调试和连接,法院成功连接到徐女士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和德克萨斯州的孩子。庭审于北京时间11月21日上午9点30分、11月20日弗吉尼亚时间20:30、美国德克萨斯时间18:30开始。合议庭由审判长孙锦辉和人民陪审员杨敏、张安成组成,虽然距离较远。法庭审理的声音和图像仍然可以保持畅通无阻,法庭可以清楚地听到两个第三人在诉讼中表达的诉讼意见。庭审中,双方当事人轮流进行陈述、回答法庭质询,并就合同签订时被告人的身体状况、户口变更经过、违约金数额等进行了辩论。庭审总共持续了一个半小时。
法官告诉记者,这样的审理不仅保护了诉讼双方的权益,也为他们节省了大量的时间。然而,当其中一名当事人具有外国国籍或在他国定居时,并非所有当事人都能像本案一样顺利地通过电话联系到他。此时,法院只能根据《海牙公约》等国家间有关协助送达取证的条约,依法办理送达程序。但该程序进展较为缓慢,当事人必须耐心等待海外送达结果。
图为庭审现场。
图为远程法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