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条件

留学政策2023-12-04 17:31出国留学咨询网

公派留学条件

    公派留学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术成绩:申请者需要具备优秀的学术成绩,通常需要在申请领域内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如发表过相关论文、获得过奖项等。

    2. 外语水平: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够适应留学国家的教学和生活环境。

    3. 经济条件: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能够承担留学期间的生活费用和学费。

    4. 个人素质:申请者需要具备优秀的个人素质,如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5. 推荐信:申请者需要提供至少两封推荐信,推荐人应该是申请者的导师或教授,能够对申请者的能力和潜力做出客观评价。

    6. 个人陈述:申请者需要提供个人陈述,阐述自己的留学计划、学术背景和个人兴趣爱好等。

    7. 留学目的:申请者需要明确自己的留学目的,包括希望通过留学获得哪些知识和技能、将来的职业规划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派留学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信息可以通过相关留学机构或官方网站查询。

公派留学条件

一、基本条件

    

    2. 具有中国国籍,为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优秀学者);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大学六级以上或TOEFL成绩在550分以上、雅思成绩在

    6.0分以上,应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同意派出函;

    

    4. 身心健康;

    

    5. 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定;

    

    6. 曾享受国家公派留学、公派出访、进修、做访问学者期满后应回国服务等,未按照要求如期回国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

    

    7. 申请者年龄应不满45周岁(研究生及访问学者放宽至50岁)。

二、单位条件

    1. 政府机关:国务院组成部委、全国人大、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科技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科院等机关和国家部委署局级以上领导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现职人员。

    

    2. 高等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及特殊专业教授,具有教授或副教授高级职称的教师、研究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地方重点院校具有教授或副教授高级职称的人员。

    

    3. 科研院所: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及全国性专业研究机构和部委直属重点科研型研究院所学科带头人或具有研究员(教授)及以上职称的领导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现职人员。

    

    4. 国有大型企业: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大型金融机构、邮电等部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高新技术研发领军人才。企业单位应属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指部委级)认定的高技术企业。

    

    5. 三资企业:申请者可为三资企业具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并且需要为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研发中心工作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级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

    

    6. 西部地区:西部11省及部分地区国有大型企业及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注意西部省份根据该省公布的需要扶持发展产业专业学科领域内有突出贡献和一定数量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7. 其他单位: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和港、澳、台专家可向我驻外使领馆或教育部申请国家公派访问学者项目。以高级访问学者身份派出。

三、申报基本材料

    

    2.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

    

    3. 研究计划(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由本人中外导师及国内推荐导师联合制定);

    

    4. 外语水平证明(如CET-6证书或国外语言成绩单);

    

    5. 健康证明;

    

    6. 国外的导师个人简历及研究方向介绍(如有,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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