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学签证材料
一、必备材料
1. 护照: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护照应在距离归国日期半年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
2.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及其复印件。申请人若因未准备材料而导致多次往返日本签证大厅,将会产生诸多不便。
3. 签证申请表(贴付照片:2寸白色背景彩色正面近照2张)。
4. 留学调查表。
5. 学费支付者调查表(如果支付学费者不是申请人本人)。
6. 申请人如有在国外停留的情况,请一并提交中国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复印件)。
二、资金证明
1. 本人或支付人如果是取现金,请提供有取款记录的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
2. 银行开具的证明(样式各所不一,请咨询当地银行)。
3. 在职证明(需注明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号等)。
4. 本人或支付人的在职证明(样本)。
5. 收入证明(支付人所在职公司开的收入证明)。
6. 存款证明(样本)。
7. 亲属关系公证书(样本)。
8. 理由书(样本)。
9.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交付申请书(样本)。
10. 身元保证书(样本)。
11. 注意事项:原则上请勿携带违禁物品及大量现金入境。由于日本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日本滞留期间不允许从事任何形式的工作,所以申请日本留学时应避开选择“就劳类”签证。
三、身份证明
1. 学生出具在学证明或毕业证书。如有学生证,也需携带。如果最终学历毕业未满一年,需要开据在职证明。如果在学成绩受到认可,可以在新学校的名义重新开据在职证明和新毕业证明。
2. 出示有效的学生证或在学证明原件,无论毕业与否都需要开毕业学校出身证明原件或者毕业确认书原件。
4. 如果是持短期签证去日本更新留学签证,以上3、4项可以不必准备。如果在日本机场更换留学签证,则必须国内先办好以上3、4项相关手续,在日本机场办理手续时须出示原件。护照上如果没有本馆收讫章,则必须将日本国驻华使领馆收讫事项证明和中国大使馆确认章事项证明准备好以备查验。在日本机场没有要求出示原件的话可以不随身携带原件,以备日本入管局查验时出示即可。护照没有签证收讫章在日本是不能使用该护照办理任何有实效性手续的。关于回国办理收讫章相关手续请参见下面的办理公证认证手续须知。
5. 其他注意事项:原则上在日本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工作及劳务所得,因此申请留学时应避开选择“就劳类”签证。如果选择其他种类签证(如医疗、探亲等),应确保所持签证允许持有人在日本停留期间停留超过90天。如果因签证种类或入境事由停留时间受到限制,入管局会在审查时予以拒签。即使同意发给签证,在日本的入境审查时也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四、日语能力证明
1. 原则上应具备日语能力。如果是日语本科专业的学生,请提供日语专业四级或八级准考证的复印件(需一并提交原件备查)。如果是日语本科毕业的学生,请提供日语专业八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需一并提交原件备查),如果获得日语能力考试1或2级的学生提供相应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需一并提交原件备查),通过日本语国际能力考试3及以上者,请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需一并提交原件备查),如果日语零基础则应提供三个月内由国内相关机构颁发的日语培训学校开据的学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需一并提交原件备查)。学时证明及1级成绩单如用个人档案中复印材料申请日本留学的话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如在送签过程中出现因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被拒签或销签的情况本馆概不负责。提交的复印件均需用A4复印纸,并全部加盖申请人或担保人的印章。
2. 在线填写日本国签证申请表并打印,需使用电脑点击确认,不能手写,打印时请去除复写纸,一张正反两面打印。表格中基本信息的填写,需要用电脑端填写并打印,不能用手机填写。填写完毕后请确认准确无误再签字。填写时除签名外均用拼音或英文填写。填写内容必须与护照及申请资料一致,否则可能会造成拒签。填写签名必须与护照上的签名一致。填写完毕的表格不能私自损毁,需与申请资料一起递交。
3. 请注意,所有表格均需签名,不能只填写姓名,不签名。所有签名需和护照签名一致。护照签名应在本人签名前注明自己的所属拼音全名(例如:ZHAG SA)。如果在日本申请签证的话还需要附加一个日本的签名。如果申请人持2本或2本以上有效护照并希望护照号码不同而将所有护照号列出则在号码后加用英文书写联系方式全名及电邮地址,如在护照更换后又增加1本有效护照则需将新护照号码及本人签名一并提供。
4. 申请短期(停留期90天以内)多次往返日本签证者需提供本人亲自到使馆递交申请并接受面试,或由我馆指定代理人在使馆代办。获得多次签证者每次回国都须重新递交归国报告书并到日本出入境管理所办理再次出国(再入国)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简称“在留资认”)申请手续,因此此类申请不可在线预约,且申请时须携带“在留资认”申请所需材料。具体要求及提交材料请参照使馆网站上“多次签证申请所需材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