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外美术类)
招生录取原则:
(1)我校均采用当地省份艺术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
(2)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3)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4)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75分以上(含75分,按单科总分150分计)
(5)若以上办法与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不符,则以国家教育部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