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派出国留学,11月20日前可受理申请(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出境入境2024-03-08 19:16小乐

山东公派出国留学,11月20日前可受理申请(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文末原文链接阅读通知全文),旨在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加强人才培养我省高层次、国际化人才队伍。

所选科目有哪些?申请要求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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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有哪些类别?截止日期和标准是什么?

(1) 资助类别:访问学者。

(2)资助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三)资助标准:留学期限为6个月的,资助金额为41500元;出国留学期限为12个月的,资助金额为8.3万元。这笔资金将一次性用于出国留学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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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选科目有哪些?

省政府公派留学项目重点资助能源、环保、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海洋综合开发利用、先进制造技术、高新技术农业、医药卫生、金融、会计、经济贸易、法律、现代管理等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及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研发项目、产学研一体化项目等领域的专家学者;

对立项(培育)建设单位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给予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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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要求是什么?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业务素质和工作学习表现突出,有完成学业后返回祖国服务祖国建设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心健康。

(三)申请人应是我省高等学校正式教职工,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专业能力和培养前景。

(四)原则上只接受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的申请。

(五)享受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须工作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六)具有良好的外语基础。被录取的考生出国前应具备下列外语水平条件之一。申请时外语水平符合条件者优先。

1、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2、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以上(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3、雅思平均成绩6.0以上(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4、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语言应与申请国家使用的语言一致)。

5、近10年内在同一语言国家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含)。

6、通过BFT考试(高级)(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七)申请者年龄、学历要求:

1、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者须工作满5年(即2012年8月之前开始工作)方可申请;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工作满2年(即2015年8月之前参加工作)。只有8月之前开始工作的人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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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申请?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及电子版;

(二)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10页);

(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境外单位邀请函复印件(必要时请附上);

(6)《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

以上材料一式2份,A4纸。项目1 至5 按顺序装订在左侧,项目6 不装订。申请表和单位推荐表可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下载。

各学校分别领取本部门人员的申请材料,填写《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一)》,打印出来与纸质材料一起提交。同时填写《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二)》 EXCEL表格。无需打印。将电子表格直接发送至联系邮箱。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不超过8人,普通本科院校推荐不超过6人,其他学校推荐不超过4人。有附属医院的学校除上述推荐学生人数外,可再申请2名学生。我们的办公室不接受个人声明。

请各高校集中本单位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各单位应严格审核申请人填写的表格内容,认真填写本单位的建议。申请材料中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申请人的出国留学资格,并暂停其下一年度的选拔资格。

接受申请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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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如何审核和录取的?

(一)我系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二)被录取学生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10月31日。逾期未提出申请的,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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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和管理要求是什么?

留学生在出国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我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相关协议,自觉接受我国使馆的管理出国(领)馆,完成学业后应按期办理回国服务。义务。留学人员提前或未经批准中断学业回国的,其及其担保人将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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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一)已收到外方邀请函或外语水平达到派遣要求的申请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年龄40岁以下,具有博士或高级职称者优先。

(三)鼓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家和区域研究。

(4)申请人的留学国家按照申请人填写的选择国家进行审核录取。留学国家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能更改。

(五)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处李云

电话:0531-81676801

传真:0531-86109553

邮箱:cloudyliyu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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