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规约是指由欧洲于1957年签署的《罗马条约》(Treaty of Rome),也被称为欧洲共同体条约,旨在建立欧洲共同市场和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该条约由六个签署,包括比利时、法国、德国、意大利、卢森堡和荷兰。
读音:[lóng mǎ guī yuē]
用法:罗马规约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它为欧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根据该条约,成员国将建立一个共同市场,实现货物、人员、资本和服务的自由流动,并加强经济合作。此外,该条约还设立了一个共同决策——欧洲,并规定了成员国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方式。
例句1:《罗马条约》为欧盟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框架。
The Treaty of Rome provides a legal framework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uropean Union.
例句2:根据《罗马条约》,成员国应加强经济合作。
According to the Treaty of Rome, member states should strengthen economic cooperation.
例句3:《罗马条约》规定成员国应实现货物、人员、资本和服务的自由流动。
The Treaty of Rome stipulates that member states should achieve the free movement of goods, persons, capital and services.
例句4:欧洲是根据《罗马条约》设立的共同决策。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is a joint decision-making body established under the Treaty of Rome.
例句5:《罗马条约》为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供了指导性原则。
The Treaty of Rome provides guiding principles for coordination and cooperation among EU member states.
同义词及用法:欧洲共同体条约、欧洲联盟条约。
编辑总结:罗马规约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条约,它为欧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并规定了成员国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方式。该条约的签署标志着欧洲在、经济和社会等领域开始实现更紧密的合作,为今后欧盟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