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风采】中美英语学得不好的人怎么了
张伯雷今天晚上八点
中国和美国英语学得不好的人怎么了
01 “很多年后,人们会真诚地惊讶于你的英语曾经如此糟糕。”很多年前,父亲站在我面前,用男人间深谈的语气坚定地对我说道。多年以后回想起来,我只是奇怪他为什么会用如此文艺、余秋雨式的句型——。至于他谈到的未来,我听上去是那么的模糊,似乎永远不会到来。我的英文很差。当我培养人才时,王静老师首先教我英语。她很认真地告诉我这个问题,当然她的言语含蓄而优雅。高二时,我的老师是刘俊秀老师,他是王静老师的老师。这样的祖师、班主任给了我整整一年的启蒙。结果是,每当我看着自己的英语成绩单,想起她慈祥的面孔和真诚的教诲,一种强烈的愧疚感就会油然而生。有趣的是,在我的自我认知中,英语是一种神圣的存在,一种优雅的语言。它像国王的圣经一样神圣,像莎士比亚低声吟唱的哈姆雷特一样深邃,像奥黛丽·赫本的铿锵有力的歌声一样优雅。如果我想像严令军老师所说的那样“面向世界,用中文说话”,那么我说完之后背景中的窃窃私语和感叹声一定是英文的。
有一个故事让我记忆犹新。辜鸿铭先生在火车上倒看一份德国报纸,被两个德国青年嘲笑。老人用标准德语倒着读着报纸,然后用浮士德式的语言优雅地给两人上了一堂课。他停了下来,走开了。读完这个故事我跪下:虽不能来,心却向往。然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的梦想变成了我能倒背字典,精通上百种语言,让我的外国朋友一挥衣袖就跪在一起,告诉他们这些下等人根本比不上。我的中国人。用本文的姊妹篇凯撒的《内战记》 的话来说,它是“veni, vidi, vici(我来,我看见,我征服)”。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英语。至于那些琐碎无用的语法和不断的考试,在我看来,简直就是对这门语言的亵渎。有一天,我会让所有人惊叹我的英语,就像我爸爸说的那样。嗯……目前来说,这就叫设立对照组,不然以后有多牛逼就看不出来了。可爱的是,理想有多丰满,现实就有多骨感。那种睥睨世界的凶狠源于我的中文,当我被迫关掉中文并开始尝试用英文杀死所有人时,我突然感觉好像我关掉了OS X,换成了Windows 95. 整个世界一切都不好。更要命的是,我出国想学的是哲学。以前我能用中文的倚天剑与巨龙较量。现在我拿起英语,发现那是一把马桶刷。
我是一个小男孩。意识到这个巨大的差距后,我得出了一个简单的结论:既然有这么巨大的差距,我就得用十倍的努力效率来弥补,所以我读的第一本英文书既不是哈利波特,也不是哈利波特。也不是官方托福指南,而是狄更斯的《远大前程》;我记住的第一篇文章不是New Concept 3的Puma at Large,而是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我背的词汇书不是3500高中词汇而是GRE红宝书。我沉浸在提升内力的喜悦之中。现在我记得当时我只记住了几个单词。有一种叫幽闭恐惧症,中文翻译叫幽闭恐惧症。除了单词书之外,我从未在其他书籍中见过它,甚至在我后来的心理学课上也从未见过。我什么也没学到,也许是太偏颇了。那时候为了学英语,我经常去新东方。老师很接地气地给我讲解了知识,但我却一点也不记得了。我只记得他的笑话很好听。但我不记得他具体说了什么。我至今还记得他的口头禅,那就是“幻觉,完全是幻觉”。我记得这句话不是因为它有多好笑,而是因为当我第一次拿到托福49分的时候,它太痛苦了。当我得到这个结果时,我哭了很久。我觉得自己肯定状态不好,就转身回家复习,准备更加努力,露出自己的面子。结果,我第二次考试得了53分。我终于挤出了4分水。这确实是一种幻觉。
02 有人说,人生的巨大挫折叫做打击。只有身在其中,你才会知道这个词不太准确。至少我当时遇到的叫combo。自从准备出国,我就不太喜欢一起在预科学校读书的朋友,我把这种刻意制造的优越感当成某种自尊。结果,当我以49分参加考试时,周围的朋友都比我得分高。确实,他们不能说是仙人,但重要的是他们从小就有扎实的语法基础。他们愚蠢到了愚蠢的地步,他们的愚蠢也是符合规则的。他们也可能会在此过程中犯错误。我感觉自己仿佛在独自修炼一套天山碎梅功。本以为能够制服自己的,一定是降龙十八掌,结果却是不错。他们一个个用黑虎招把我的心脏挖出来,排着队把我打得吐血。那时我对社会有点敌视。每个朋友都有和李逵看张顺一样的感觉。不是我打不过你,只是场地不对。你能试试中文吗?哼哼。伤心了一段时间后,我本应该站起来反抗,但我却开始看中文书籍。对于当时的我来说,那是一种近乎毒品般的快感。所有的屈辱和悲伤似乎在那一刻都消失了。看来我就是这里天然的王者。我一眼就能认出十行字,我能写得游刃有余,我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在外表上,我是一个听不懂、不会说话、不会写字、不会读书、甚至不会卖萌的残疾人。知道符不符合要求。逃避解决不了问题,但却很舒服。
我曾经非常确信自己很特别。我觉得凭借自己的特长和努力,一定能考上某所名校,走上人生巅峰。然后我看着当年的朋友们,他们眼含热泪地说,无论多么富有、多么有地位,他们都不会忘记彼此。结果,我受到了不同的教育。我的同学中有一位年轻作家。难得的安慰是她的英语比我差。她自我感觉非常好,甚至比我还要好。他傲慢自大,自信自己会被哈佛选中。我把我的双语镀金作品集寄到各地,过着骄傲又自怜的生活。我相信奇迹,那一刻我从心底里莫名地相信哈佛不会录取她。世界毕竟是公平的,这种近乎投机的努力并不值得我去相信会有回报。那一刻,我突然感到四肢发冷:我有什么不一样吗?与其把希望寄托在买彩票这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性上,不如放下虚幻的骄傲和脆弱的自尊,诚实地走下去,这并不可耻。如果继续踏踏实实做下去,虽然收获不到太阳,但如果你抓紧时间,也许就能赶上天上的星星。我开始老老实实背单词,开始去新东方,开始一点点看英语,看BBC纪录片,一句一句听写。很久很久以后,当我自信地合上托福万字书时,我感觉我已经准备好了。
按理说,后来的发展应该是“奋发图强,百折不挠,奋发图强,三千岳嘉能吞吴”的故事。 ——我终于登上了山顶。但现实却讲述了不同的故事。很久以前,我觉得如果我看不懂英语,我就没有足够的词汇量。我看不懂文字,所以我看不懂文章。别人英语好是因为单词多。当我认识了这么多单词后,我就可以像凯撒一样带领国家走向人生巅峰。后来我发现,区分两种语言的不仅是词汇,还有文化。即使我知道每个单词的含义,但这仍然不妨碍我阅读整个句子。我的经历告诉我:当你想着跳向太阳,想着只要努力,无论如何都会到达月球,或者即使不努力,也能登上顶峰。面对巍峨的山脉,你常常会跳上椅子。接受桌上沾沾自喜的目光。努力工作有什么意义?至少比地下室、地面、甚至是我之前坐的长凳都要坚固。努力从来不会超出想象,但努力也不会轻易被辜负。我的努力让我以不错的成绩申请了一所我喜欢的学校。事后想来,这场漫长的斗争其实并不纯粹。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其实我花了太多的时间和自己作斗争:和自己的懒惰,和自己的情绪,和难以入睡的漫漫长夜,和自己脆弱而虚荣的自尊,和自己的情绪。有时甚至与我自己对中文的感觉作斗争。就学习本身而言,它的效率并不高。以前我一直不喜欢学校的模式,觉得单调死板,压抑人性。你必须自己去理解和研究。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人是多么脆弱、懒惰、自命不凡和令人失望。你真正获得的其实是面对自己的勇气。
03我终于踏上了美国的土地。之前我曾无数次幻想过,但现实与梦境不同。不是林徽因、梁思成的康奈尔,胡适的普林斯顿,荣闳、詹天佑的耶鲁,赵元任的哈佛。虽然我很早就知道理想是充满现实感的,但是骨感程度还是超乎想象的。他期待的是正要秀出美貌的杨玉环,却来了赵飞燕,同样的事情也发生了。现实与理想的对比往往并不是那么抽象和深刻。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里,它可能是非常真实的,真实到让人无法接受。刚到美国的日子,紧张、新奇之类的说辞固然不错,但对我来说,还有更精致、更恰当的表达方式。一个词就足够了:胆小鬼。当我走进哲学课时,我决定大胆地坐在第一排。我看着前方广阔的平原,想了想,就乖乖地走到了第二排。碰巧我旁边坐着一个外国人。我鼓起勇气,决定像无数个热血帖子所说的那样勇敢迈出一步,优雅大方地打个招呼,然后再聊一聊,为以后的生活打开局面。我心里反复纠结,是该用“hello”的美式发音来表达我的自信和大方,还是用“good night”的英式发音来表达我的文化背景。几经周折,变成了一声低沉的“嗨”。小兄弟一愣,连忙跟我打招呼,礼貌地聊了几句。当我提到我来自中国时,他顽皮地笑着说,是的,你听到了。我泪流满面。
不幸的是,我曾经看过一部BBC纪录片,但仍然在纠结英式发音和美式发音哪个更好。最后考虑去美国才最终做出决定。来到这里后我才发现,这和我当初纠结去清华还是北大时的情况是一样的。我为一句话而苦恼了很长时间。我在脑子里把语法打磨了无数次,编了几个分句。说到我嘴里,就变成了一连串的胡言乱语。没有美国口音、英国口音,只是一股不太地道的中音(夹杂着我爷爷的武汉口音)冲了出来,说话也相当断断续续。像辜鸿铭这样征服外国同胞的梦想,在他们友好地转过耳朵说对不起的那一刻就破灭了。其实口音和说话的问题相比其他问题来说并没有那么大,说慢点也是有道理的。听力问题不是一两天就能解决的。布莱克弟兄、布莱克姐妹和许多来自印度的朋友让我很痛苦。我感觉就像是北京人遇见了广东人。其他发音地道的白人学生与我一对一交流时都很好。他们一开始说话,连续不断的发音让我怀疑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是不是中国老师编出来给我们玩的。新概念2里有一篇文章,标题很好。他们说英语吗?当然,也不能说是死。有时我会感到受到鼓舞。寒假期间,我和一些ABC(美国出生的华人)朋友一起玩,认识了一位来自中国的阿姨。为了炫耀自己的双语霸气,男生们秀出了自己的残缺中文,开始和阿姨聊天。作为育才中学广播站的前成员,我说受朱敏老师训练这么久一定有存在感。我拍拍他们的肩膀,用流利的普通话说话。你们是唯一懂中文的人,所以你们应该回去练习一下。再来。结果阿姨瞪大了眼睛,几乎用钦佩的眼神看着我说,同学,你汉语说得很好。我默默流下两行泪,在心里默默背诵乔巴的名言:即使你夸我,我也不会高兴。在异国他乡,我的语言终于被认可了,但是……是中文。感谢朱敏老师对我的培养。
04 总有一种感觉,在美国,英语是从零开始学的。这并不是说我以前学过的东西都不是英文的,而是当我慢慢不再需要在脑子里翻译后再说出来时,问题就会一一出现。他和她完全没有区别,时态徘徊在过去和现在之间,更何况还有无数地道的中国表达。有一次我和一个美国朋友吃饭时,我告诉他我发烧了。我意识到我的表达和翻译有问题。就在这时,他一脸严肃地问我烧伤是否严重。当我开始尝试把英语当作一种语言来对待和使用时,我意识到我在中文世界里自由飞翔,而我的英语却在地上啃泥。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差点哭了。当我试图向老师展示我们的阅读对人类文明的影响时,老师告诉我我拼写错误。我不太愿意说,除了拼写问题,老师说你第三人称单数有问题,时态也混乱。我放弃了和老师争论语法问题,问老师我的想法。老师直言不明白。我无语又落寞。我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事实:我像个婴儿一样被教导。从格式到行距,从拼写到语法,我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才完成一节中文课。我曾经向往美国的自由,但来到这里后发现作文是标准的三段式,有总分。老师还传授了一套与句子准确相符的公式。我以为是散文或者散文,关系老师只是让我们填空。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事情都会按照我们的想法发展。初中的时候,老师说张伯雷的字写得不生动。我气得写了一半文,一半白文。老师每天都表扬我的写作,从来不提我的其他问题。现在当我被要求修改一篇文章三稿时,我基本上重写了三遍。老师看着我的努力,给了我一个C,之后我就乖乖地按照她的指示开始了新的生活,并把之前的花花肠子一字一句地删掉了。放弃重写。学期末,老师表扬我进步很大,单动词、三动词的使用基本熟练了。我心想,不知道刘俊秀老师知道了会作何感想。我在小学就学过。太丢脸了。
很多东西听起来很高端,但实际上并没有他们说的那么优雅。我至今还不敢告诉别人我在美国学过哲学,并且在课堂上积极发言,因为我无法想象这会在他们心中造成怎样的谬论。除了上次他们让我去美国学习哲学,除了代表要做什么的问题之外,我还怕给他们一种我像莎士比亚一样在课堂上背诵的感觉。说得好听一点,这是一种充满微妙隐喻的苏格拉底式表达。说得不好,我只是说说而已。如果你看不懂这句话,就打个比方吧。如果他们不理解,请使用另一种。都是陈述句,小学句子水平,没有任何连接词,伴随着舞蹈和可爱。语言异常支离破碎,效果相当蒙太奇。我第一次选择了欧洲历史。第一堂课是绪论。我听了半个小时,然后就默默地睡着了。我泪流满面地回去告诉妈妈,这堂课太吓人了。历史老师说荷兰语。我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口音,我也不认识所有的单词。我唯一能听懂的就是地中海,其他所有的人名和地名都被打破了。我妈妈毕竟是一名语文老师,她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神奇的存在,叫预习。如果提前多读一点的话,肯定没问题的。我太傻了,没有在信上签字。后来老师布置我看30本面书。我花了6个小时读了3本面子书。一看全是不认识的字。另外,我对人名、地名完全不敏感。我经常读它们。读完后,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我必须重读并做笔记。我辛辛苦苦读了一个星期的书,两个小时就被老师消灭了,我只好从头开始。直接后果有一次,一位同学问我琐罗亚斯德教是什么意思。我告诉他这是琐罗亚斯德教,以一种极其高贵和冷静的方式。看着他无知无助的眼神,我还帮他了解了当时罗马的历史。我是如此兴奋。那种澎湃的感觉,就是当时读完这本书后所留下的。但这也有它的好处,那就是每当有人开始吹嘘自己的国外经历,或者当一个从中国回来的高富帅出现在电影和电视剧中时,我就会恶意对待他们和我这个傲慢的人。建立联系,然后你就不会再羡慕了。
05 我始终相信,真知来自实践。学习一门语言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无数次与外国人的交往以及阅读诗歌书籍的积累。这就是我一直厌恶语法的地方。后来发生的几件事改变了我的想法,我觉得自己当初的坚持只对了一半。一是,如前所述,我在与无数人交流时遭受了很多挫折。在质疑我是否学过英语后,过了很长时间我才能够以相对正常的方式进行对话。然而,当我听到课堂上的讨论时,我就发现他们对我说话的方式、措辞方式与他们彼此交流的方式完全不同。打个比方,这有点像我刚刚和我三岁的表弟玩积木,我说:“哦,这太有趣了,你不这么认为吗?”我回头问我最好的朋友:“你最近看了什么东西吗?有没有超级作弊的人?”我就是那个总觉得自己出去见付费玩家的三岁孩子。
第二件事是我无法专心阅读培根的文章。感叹词和各种从句让我完全摸不着头脑。查了半天字典,我只能用我那残疾的口音来读。完全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意思。直到后来慢慢补语法,才发现到处都是语法点,心想,哦~原来语法这么有用。然后,大一后半段,我开始拼命学习德语。立志站在食物链顶端,从一开始就广泛阅读。当然,你逐字查找就能明白这篇文章在讲什么,但是你不知道为什么,你无法理解句子为什么这样放置,你也不知道后缀应该是什么词末补充:我能理解,但是完全不可能复制和使用。后来我跟着老师学了词性、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句子顺序。最后我发现,原来我不懂的都是语法。如果我把这些问题留给自己慢慢探索,我的兴趣很快就会耗尽。本来以为美国的教学方式会像小时候在英语课本上学的一样有趣,唱歌、跳舞、玩可爱的游戏,但后来发现不再是这样了。还有语法、问题、讲解,但没有王静和刘俊秀老师教的那么专业。我很伤心地发现,为数不多的让我有成就感的项目之一就是词汇和语法,因为无论我在英语口语和普通聊天方面有多惨,只要我进入这两个领域,我就可以很奇怪。他们倾倒了几条街道。他们看着我有点像在看李小龙,所以我温暖地笑了,也温暖地笑了。在一个你最不喜欢的项目上建立一种存在感也很讽刺。 “也许如果我的语法在初中和高中时更好一些,我就不会讨厌它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
06 “几年后,人们会真正惊讶于你以前的英语说得很差。”父亲的话我还记得清清楚楚,现在看来我已经不需要再为自己辩解了。光是高冷地说出“去美国学哲学”就足以让观众信服。看来只要我来到美国,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会像美国人一样交流,像美国人一样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就像我想象的那样。我的英文程度不高。我以前有这样的感觉,现在仍然有这样的感觉。因为它不够强大,无法像中国人那样承载我。我和英语更像是一场漫长的战争:它曾经给我带来了几乎惨败的耻辱,也教会了我一步一步慢慢地夺回属于自己的领地。英语只是一门语言、一种工具、一个让我真正看到更广阔世界的窗口。关于学习英语的故事还有很多,但对我来说,它们更像是一场闹剧,而不是凯撒征服地球的史诗篇章。至于人们对我的英语感到由衷的惊讶,这句话对我来说仍然只预示着遥远的未来。我更喜欢用我父亲喜欢的另一句话来结束,这是麦克阿瑟的祈祷,说:“上帝啊,你来训练我的儿子,给他勇气,让他有足够的勇气面对自己的软弱。”
作者张波是《晚上8点》的特约撰稿人,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人类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