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苏吉)美国哈佛大学歧视亚裔案近一年的审判已得出结论。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当地时间10月1日,美国联邦法官裁定哈佛大学在招生中没有故意歧视亚裔申请者。尽管哈佛的招生程序“并不完美”,但与决定是一致的。宪法规定。
此案已持续五年。 2014年,非营利组织学生公平招生(SFFA)指责哈佛大学在招生过程中歧视亚裔申请者,以“种族平衡”政策为借口,降低亚裔申请者的性格分数。对录取的亚裔美国学生的数量设置限制。 2018年10月,波士顿联邦地方法院审理了此案,引起关注。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称,波士顿联邦地区法官艾莉森·巴勒斯周二裁定,尽管哈佛大学的招生程序“并不完美”,但它不会“仅仅因为可以做得更好而取消符合宪法的优秀招生程序”。好的”。
巴勒斯强调,基于种族的招生“在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有助于确保学院和大学能够提供多元化的氛围,促进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并鼓励相互尊重和理解。”巴勒斯表示,哈佛大学的招生计划经过了严格审查,因此符合宪法。
此外,备受瞩目的案件中的原告可能会继续上诉,案件最终可能会提交至最高法院。
新京报记者苏吉校对魏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