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对话】
编者注
欧洲中世纪在历史上常常被认为是一个“迷信和野蛮”的时代。这种情况到了19世纪才逐渐改变。无论是对中世纪史料的大规模编纂,还是“12世纪文艺复兴”尤其是“中世纪盛期”概念的引入,西方学术界都开始重新认识中世纪盛期的地位。欧洲历史发展的时期。如何客观认识欧洲中世纪盛期的历史发展轨迹?本刊邀请三位学者结合各自的研究领域,共同探讨中世纪盛期概念的产生与演变、经济活动和思想文化的具体表现以及研究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期有助于理解相关问题。
受访者:
李腾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世界史教授
林志强暨南大学文学院历史系教授
董子云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特聘副研究员
主持人:
本报记者周晓飞
一、“中世纪盛期”概念的产生与演变
主持人:历史分期问题一直是历史研究的焦点,并引发学术界的争论。欧洲中世纪盛期的历史分期也是如此。邀请学者们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从学术史的角度探讨“中世纪盛期”概念的产生、演变和发展。
李腾:“中世纪盛期”的历史分期与“12世纪文艺复兴”的概念密切相关。法国学者安托万·安培和埃米尔·格巴尔在19世纪中叶最先使用和解释了“12世纪文艺复兴”的概念,认为11世纪末法国发生了一场席卷整个世界的“真正的文艺复兴”。西欧。相比之下,德国学界直到20世纪中叶才忽视“12世纪文艺复兴”的概念,因为它更强调法国的文化成就,这与当时德国学界的民族主义倾向背道而驰。
在德国学术界,“中世纪盛期”一词主要描述从10世纪初到13世纪中叶这一时期,即从中世纪建国时期到大空位期。在德国民族主义史学的背景下,这一时期也被称为“帝国时代”。这种历史分期与19世纪以来史料的整理,特别是德国文献的收集密切相关。 1819年成立的德国古代史研究会的口号是“神圣的爱国主义赋予人灵魂”。其目的是通过对古代德国和中世纪文献的整理、整理和研究,增进人们对中世纪德意志帝国的认识和认识。德国民族身份。
1932年,德国历史学家卡尔·汉普出版了《中世纪盛期:900-1250年的西方历史》。作为20世纪德国中世纪史最重要的学者之一,汉普的研究重点集中在萨利安王朝和施陶芬王朝,并通过一系列精彩的作品塑造了普通德国人所认知的中世纪形象。例如,汉普一直把宗教权力与皇权之间的斗争视为中世纪盛期德国历史的主线,甚至将亨利四世的卡诺莎之行与1198年施瓦本的菲利普和不伦瑞克的奥托的当选进行了比较。国王的“双选”被视为德意志皇权衰落和帝国未能实现中央集权的重要转折点,并形成了影响深远的研究范式。他的学生埃里希·卡斯珀、珀西·恩斯特·施拉姆、格德·特伦巴赫和弗里德里希·贝特根也进一步继承和拓展了他的研究思想,使得“中世纪盛期”的概念在德国学术界得到广泛认可。可以说,直到20世纪90年代,汉普和他的学生所描绘的中世纪盛期的德意志帝国形象仍然是德语区学生和学者了解这段历史的重要基础。 “关于这个主题的研究书籍和论文太多了。
林志强:对于以英格兰为主的英国来说,中世纪盛期的开始和结束是相对确定的。 1066年的诺曼征服不仅开启了一个有着长期血统传承的王朝,而且引入了以骑士身份为标志的封建封臣制度,开始了“封建制度的第一个百年”(斯坦顿语)。 14世纪中叶,英法百年战争的爆发和黑死病的入侵,让这段时期被视为盛世的结束。尽管近年来的研究越来越强调威塞克斯王朝和丹麦王朝在10世纪和11世纪的成就和传承,但一般来说,11世纪以来的三百年或“漫长的三百年”被视为中世纪。鼎盛时期已得到广泛认可。
英国中世纪盛期的概念与19世纪以来英国史学界的建构有很大关系。随着大英帝国向全世界扩张,殖民者的优越感发展成为种族中心主义。在漫长的历史中发现帝国成功基因的使命创造了著名的辉格党学派。以威廉·斯塔布斯的研究为代表的辉格党史学,从古至今,都将英国的历史发展写成贵族与王权之间不断斗争的过程,从而推动了议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从而使英国的历史发展得以实现。英国率先实现现代化。 11世纪以来的三百年被认为是奠基阶段,因而受到高度评价。
这种19世纪英国史学的宏大叙事与大规模的“整理国家遗产”相辅相成。然而,此时整理和使用的主要是编年史,充满了偏见、错误、遗漏甚至伪造。更能反映历史真实面貌的档案尚未受到重视。 20世纪初,当大量的中世纪政府行政、财政、司法档案和各种民间史料展现在学者和世人面前时,一方面,丰富有序的政治、社会和文化中世纪的生活被进一步揭示;辉格党对中世纪盛期的解释面临着崩溃。基于档案的研究突破了许多目的论的浪漫想象,还原了展现时代逻辑的中世纪盛期。英国剑桥大学霍尔特教授在回顾20世纪英国中世纪史百年发展成就时认为,到二战结束时,曾经学术界灯塔的斯塔布斯历史只剩下“微弱的微光”。 “ 左边。旧的解释已被抛弃,但新的解释尚未完全确立,有待学者们探索。
董子云:在法语中,“上中世纪”和“下中世纪”分别指中世纪早期(5世纪末至10世纪)和中世纪晚期(14世纪和15世纪)。介于11世纪至13世纪之间的时期被称为“中世纪中期”,也称为“古典中世纪”。“中世纪中期”所指的时间段基本上对应于“中世纪盛期” 。
要理解和评价这一时期的法国历史,就无法回避“12世纪文艺复兴”的概念。正如李腾教授所说,“12世纪文艺复兴”概念的出现起源于法国。然而,在美国学者哈斯金斯发表《12世纪文艺复兴》之后,法国历史学家又开始对其进行更深入的讨论。法国学者玛丽·多米尼克·谢尼、莫里斯·德·冈迪亚克、雅克·韦尔热等都肯定了12世纪西欧思想文化的发展。勒戈夫将其表现概括为“城市和大商业的兴起、君主政体的建设、经院哲学的发展和大学的建立”。
然而,法国历史学家更喜欢从自己的角度来划分中世纪的历史时期,因此并不局限于“中世纪盛期”或“12世纪文艺复兴”。年鉴学派第三代代表人物乔治·杜比(George Dolby)的《大教堂时代》(1976)》横跨980年至1420年,并根据艺术和建筑的时代特征分为几个更小的时期。贝兰出版社《法国历史丛书》第《1180—1328年:卡佩王朝的黄金时代》卷的作者让-克里斯托夫·卡萨尔强调了“漫长的十三世纪”。 1180年和1328年分别是腓力·奥古斯都即位和查理四世登基的年份。死亡之年。法国中世纪历史学家弗洛里安·马泽尔新编的《中世纪新史》,以11世纪中叶以来的格里高利改革为分界线,将中世纪分为“第一中世纪”和“第二中世纪”。
二、中世纪中期欧洲社会的发展变化
主持人:中世纪盛期是一个重要的转型时代。欧洲主要国家和地区在农业、城镇、贸易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请学者谈谈具体表现。
林志强:中世纪中期英国社会转型的主要经济表现是封建化。这种封建制度是指在封建制度基础上建立的西欧式的国王和诸侯的封建制度。尽管近年来学术界对封建制和封建制的相关学说进行了大量修改,丰富了我们对中世纪中期经济图景的理解,但《末日审判书》反映了英国土地的广泛封建化仍然是事实。诺曼征服之后。领主手中的房产管理方式多种多样,但庄园仍然是最具代表性的商业模式。在此基础上,大土地所有制和小生产相结合的封建经济特征也得到充分体现。庄园内的劳务协作催生了开放田地制度,进而促进了乡村社区的发展。此时农业技术的进步被学者们称为“农业革命”。三田制、共有耕作制、化肥和电力系统的进步改变了中世纪农业和农村的形态,也改变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中世纪中期,英格兰的城市蓬勃发展。城市的特点在于政治、法律地位的自主性和生产经营的非农性。因此,城市与封建制度的关系成为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许多学者认为它们是“封建海洋中的资本主义岛屿”,也有人认为它们是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城市的自治地位大多来自领主的承认,写在各种宪章中。城市用固定的税收换取领主放开城市内部的运营和管理。
12世纪商人圣戈德里克·芬查尔的财富史可以作为中世纪中期英国商品经济兴起的一个例子。这位商人最初是一名乡村小贩,在他的鼎盛时期拥有一支船队,往返于不列颠群岛和北海周围进行跨境贸易。他的经营方法、内容和理念都非常现代。
董子云:这一时期的法国,原本大片的森林被不断砍伐,转变为聚居地和农业生产用地(巴黎盆地最具代表性)。沿海和内陆的沼泽地区得到系统管理并变得适合居住(例如佛兰德斯海岸)。农业生产工具(如镰刀、犁、轭等)不断改进,农业生产力大大提高。
除了农业的发展,法国还经历了“公社运动”和早期的城市化。从11世纪下半叶开始,康布雷、圣康坦、博韦等北部城市出现了公社。南部阿维尼翁、尼姆、图卢兹等城市相继设立市政府。在法兰德斯,出现了布鲁日、根特和伊普尔等重要的生产和贸易中心。这一时期出现的城市重视“自由”、“特权”和“习俗”,通过集会处理城市事务。卡佩王朝总体上对城市公社运动持相对宽容的态度。不过,为了更好地控制城市,“法国城市”体系在13世纪末开始形成。 “好城”通常有城墙和常设司法机构,经济地位相对显赫,直接依附于国王。随着城镇的兴起,法国在此期间经历了显着的城市化。 13世纪初,巴黎只有约5万居民。到14世纪初,巴黎人口激增至近20万,远远超过同时期的伦敦和佛罗伦萨。
就贸易而言,香槟市场颇具代表性。从12世纪中叶开始,在香槟和布里伯爵亨利一世的推动下,特鲁瓦、普罗万等地共建立了6个市场,统称为“香槟市场”。德国银矿的开采、佛兰德斯毛纺织业的发展、拜占庭的奢侈品贸易以及领主们的政治意图等因素结合在一起,使得香槟地区一度成为欧洲的经济贸易中心。与此同时,随着远距离贸易、非现金交易和跨时空贸易的发展,香槟市场也催生了几种现代金融方式的雏形。然而,当今法国学术界倾向于认为,12世纪法国的“商业革命”更多的是对旧贸易的“强化、多样化和重组”。
李腾:这个时期,整个西欧总体上开始了人口增长、农村发展和城市化的过程。奥托王朝的“重新帝国”是德国自950年以来经济发展的结果。帝国的大片地区被森林覆盖,人们通过平整沼泽林地来清理这些“空地”以扩大农田。到了11世纪,随着水力磨坊、马蹄铁和深犁的广泛使用,农田耕作能力大大增强,人口也随之增加。据学者统计,1056年左右德意志帝国的人口约为500万,到1190年左右增加到近800万。12世纪以来建立了多个新的村庄和城镇,以及定居点的扩张东中欧是德意志帝国人口快速增长的证据。
过去对旧德国经济成就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汉萨同盟的建立和发展上。事实上,汉萨同盟的成立依赖于德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商业网络联系。由于帝国境内河流水系丰富,各类水上贸易一直非常繁荣。汉萨同盟也是由一些松散的城镇行会联盟逐渐演变而来。汉萨同盟将波罗的海贸易体系与莱茵兰贸易体系整合起来,最终促进了更深层次的政治一体化。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的大部分重要贸易城镇都是教会王子的领地。商业精英经常在城镇中组建各种行会。他们甚至组建了自己的武装力量,驱逐身为领主的主教。 1073年,沃尔姆斯率先驱逐主教,实现自治。 1288年,科隆发生大规模冲突,主教被迫迁往波恩数百年。莱茵河上最重要的主教城市获得了特许状,并享有帝国自由城市的地位,不再对其领主负责,而是皇帝的直接臣民。中世纪中期,德意志帝国的许多城镇都获得了皇帝授予的特许状,其领主无法撤销这些特许状。
主持人:除了上述经济活动的表现外,这一时期的欧洲在政治制度、国家建设、思想文化等方面还发生了哪些新的变化?
林志强:就英国中世纪中期而言,首先,英国民族的主要成分已经聚集,社会已经稳定。罗马撤退后,英国人完成了与入侵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第一波融合。 9世纪,以丹麦人为主的维京人是第二波输入英国的新鲜血液。最终,在1066年,他们以继承的名义征服了。诺曼人的。此后三百多年来,王国内部基本保持着和平与稳定。其次,君主政体得以稳定。诺曼王朝建立后,所有土地归国王所有、所有领主都效忠国王这两个原则,使得英国王冠成为了几乎所有财产权的逻辑起点。王权与贵族合作维护共同利益。这种合作体现在多种形式的磋商和军事政治协调上。当然,不排除平衡被打破后的冲突和制约,但一切斗争都无法逃脱君主制和等级社会。基本逻辑。第三,建立公共财政并形成财政国家。中世纪的英国王国,像所有早期政权一样,是一个“家庭世界”,公共事务和私人事务没有区别。国王收入靠自己的原则,体现了封建制度下王国经常性财税收入的稳定性和局限性。议会对税收权力的控制实际上使王国政府在采取重大行动或面临公共危机时有机会获得广大民众的额外税收支持,从而促进国家公共财政的增长。有学者认为,直到近代,英国社会的一个重要优势是能够有效地获得公民的财政支持。
此外,英国普通法自12世纪以来迅速发展,形成了与欧洲大陆不同的法律体系。建立了行政、法律部门的档案制度,大量的政治、法律活动被记录在羊皮卷上并保存至今。与中世纪早期的口头记忆相反,中世纪盛期见证了书面记录时代的到来。与这一变化相伴的人才需求也促进了教育的繁荣,而大学、律师协会等机构的兴起和士人地位的提高也促进了识字社会的形成。
董子云:中世纪中期,始于意大利北部的“法律复兴”开始影响法国,改变了法国国家的权力结构和治理。 13世纪中叶高等法院制度的诞生,标志着集中上诉制度的正式建立。法国国王开始改革各地不公正的税收和法律习惯,“合理化”司法程序,并先后废除神罚和司法决斗。这些成就促成了中世纪法国王权从宗主权向统治权的转变。 13世纪的法国法学家也提出了“国王在王国内为皇帝”的原则,肯定了法国的独立主权。
在思想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方面,中世纪中期的法国最初受益于加洛林时代建立的学校。 11、12世纪,巴黎、拉昂、沙特尔等地的学校大量培养人才。巴黎圣母院神学院是巴黎大学的前身。蒙彼利埃最终于14世纪并入法国领土,并于12世纪初开始接受医学教育。从研究阿拉伯人保存的古希腊文献开始,它逐渐成为欧洲医学教育的主要中心。自1220年代以来,邻近意大利的朗格多克地区也开展了法律教育。 1200年,法国国王菲利普二世授予塞纳河左岸的“巴黎师生”世俗司法豁免权,标志着官方认可的巴黎大学的诞生。图卢兹大学诞生于1229年,位于奥尔良的学校引领了13世纪下半叶欧洲法律学术的潮流,被誉为“奥尔良学院”。后来于1306 年获得大学地位。
中世纪中期,法国也开始活跃在世界舞台上。路易七世和腓力二世分别是第二次和第三次十字军东征的领导人。路易九世(“圣路易”)两次向东远征,其中一次以被俘而告终,另一次则以突尼斯郊外的死亡告终。十字军东征消耗了巨大的财富,给东欧、西亚甚至北非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但客观上却让法国人看到了更加发达的拜占庭和阿拉伯文明,他们对世界的认识也随着贸易和征服而改变。并扩大。路易九世还向蒙古帝国派遣了方济各会修士鲁布利克斯,他于1255年回国后写下了《东行纪》。在传播有关中国的知识的过程中,法语也是不可或缺的。《马可·波罗游记》,写于13 世纪末,最初通过法国手稿广泛流传。
李腾:这一时期,德意志帝国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是政治与宗教的争端。罗马教皇和帝国皇帝都试图建立一个想象中的“大统一秩序”。然而神圣罗马帝国统治的领土极其广阔,没有固定的首都,没有形成共同的语言和文化。帝国统治的多中心性质,使其无法像英、法等国那样形成以君主为中心的政治身份。牛津大学的Peter Woolson等学者认为,德国中世纪中期的真正开始是《沃尔姆斯宗教协议》的签署,因为它象征着世俗化的开始。这不仅结束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政教冲突,也标志着德意志帝国政治尊严的丧失。教授任用权的争夺也极大地促进了帝国封建新秩序的塑造。尤其是诸侯越来越希望以书面形式准确地描述和规定诸侯的义务,以保障自己的权益。毫无疑问和不受侵犯。
传统上认为,德意志地区在12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中并没有产生重要影响。看来,唯一能被列入“12世纪文艺复兴”明星名单的人就是写了《双城史》的弗赖辛的奥托。事实上,这种观点与过分强调学术性和理性主义的研究基调有关。从学术思想上看,德意志帝国表现出较为明显的连续性。在法国西北部,更多的学术成就是在修道院而不是学校取得的。它与其自文艺复兴以来的遗产密切相关。出身于修道院的作家如道依茨的鲁珀特、奥顿的霍诺里乌斯、雷根斯堡的戈豪赫等都是伟大的作家,写出了壮丽的作品,但他们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被视为是修道院的象征。中德两国保守落后的德国文化。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德国地区涌现出相当多的女性作家,其中最著名的是宾根的希尔德加德和舍瑙的伊丽莎白,无论她们是关于末日文学和异象,还是关于音乐。他们留下了大量诗歌、医学和植物学方面的著作。这在同时期的欧洲其他地区是一种极不寻常的现象。总体而言,德意志帝国教会、贵族和城市平民之间的关系,以及日耳曼文化的残余,都对中世纪盛期德国思想文化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值得研究。进一步深入研究。
3.客观认识和评价中世纪中期
主持人:如上所述,自19世纪以来,欧美各国学者对欧洲中世纪盛期进行了多种解读。他们认为这一时期的经济活动、社会结构、思想文化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但也有学者提出学术界对中世纪盛期的过度解读和过度夸大。我们如何认识这种现象呢?未来研究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林志强:中世纪盛期留给后人的遗产有时是财富,有时是负担。我们不能只强调一方面。就英国而言,中世纪盛期建立的政治和法律秩序影响至今。渐进式创新是英国走出中世纪的独特风格,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但也应该看到,虽然王权和贵族在近代逐渐失去了在国家的政治统治地位,但从财产和社会影响力来看,一些家族和群体起源于中世纪等级制度的各种特权仍然存在。时代在今天仍然合法存在。
中世纪盛期留下的另一个主要遗产是英格兰各个地区的大众认同和国家认同之间的错位。今天的联合王国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这些地区在中世纪都拥有独立的政治权力。英国王室虽然数百年来发动了多次征服战争,但从未真正获得统治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合法权利。对威尔士唯一成功的征服是通过将象征统治合法性的威尔士亲王移交给英格兰王室来实现的。无论是和平联姻、继承,还是暴力进攻、征服,中世纪的政治交往维持甚至强化了地域认同的差异。即使他们在近代以各种方式并入英国,他们内部的离心倾向依然存在。这个问题很难解决,并且仍然威胁着英国的统一。
同时,中世纪西欧基督教世界观的存在,加上封臣制度特有的跨国性,使得各个政治体都热衷于其领土之外的世界。因竞争而引发的纠纷或战争层出不穷。在宗教和世俗文化双重影响下产生的干涉主义在近代发展成为殖民主义,英国带头,给世界带来了严重灾难。
李腾:首先,“中世纪盛期”一词所代表的历史发展趋势主要是指基督教拉丁欧洲。它只非常有限地适用于东欧等地,对于邻近的拜占庭不太适用。和伊斯兰地区。对历史时期的多元认识是建立独立知识体系的重要因素。我们既不能以欧洲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作为普遍标准,也应该关注其历史发展的特点。
其次,警惕民族主义倾向。借用历史书写,捏造进而形成虚假的“民族傲慢”心态,后果不堪设想。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以及德国当局的战争宣传也与这种捏造的“帝国历史演变”密切相关。例如,1926年,蒂宾根大学的约翰内斯·哈勒教授将德国中世纪盛期称为“旧德意志帝国”时期,而不是1871年建立的德意志帝国。这个概念非常具有误导性。由于中世纪帝国是“罗马”帝国,它以“帝国转移”的概念宣称对整个拉丁西方世界拥有权威。那一时期的主权意识和国家认同与20世纪以来的国际惯例完全不同。此外,过分强调不同时期“帝国”的连续性,最终导致了所谓“第三帝国”的出现,给人类社会的发展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
最后,一些学者以中世纪盛期的历史成就为论据来证明“欧洲中心论”,这也需要在具体研究中进行筛选。例如,维也纳大学社会史名誉教授迈克尔·米特拉尔(Michael Mittrall)在《为什么是欧洲?特殊道路的中世纪起源》中指出,印刷术的普及催生了西方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及由此产生的“基于语言和文化的国家”。事实上,古代中国早在这之前就已经实现了这些所谓“欧洲独有的优势”。
董子云:近几十年来,法国历史学家对中世纪盛期的成就及其与现代欧洲的联系进行了很多讨论。雅克·勒戈夫的《欧洲是否诞生于中世纪?》及其提出的“漫长的中世纪”早已为国内学术界所熟知。法国学者让·菲利普·热内主持的科研项目《现代国家的起源》,以公共财政的建立为标准,对13世纪下半叶现代国家的起源进行了定位。另一个与中世纪中期密切相关的研究趋势是“书面历史”。这种关注改变了中世纪政治史、文化史、经济史等领域的叙事。一些法国学者甚至提出,12世纪末发生了一场“文字革命”。与此同时,法国学术界也认识到,过分夸大中世纪盛期的做法是有失偏颇的。前面提到的马泽尔“两个中世纪”的分期方法,就是为了避免隐藏在传统三分法背后的“衰落/繁荣/衰落”的历史叙事。法国学术界也关注中世纪盛期“商业革命”与加洛林时代的连续性;中世纪后期此前流行的危机理论也受到挑战和修正,包括法国在内的西欧社会对危机做出了反应、抵制和回应。调整受到了额外的关注。
作为中国世界史研究者,一方面要借鉴各国历史研究的长处和原创思想。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各国不同的学术风格、研究方向与自身学术传统之间的密切关系。不建议机械地复制它们。在研究和评价中世纪盛期及其与现代西方的联系时,我们应该用批判的眼光来审视以往西方学界提出的宏大叙事和概念,避免陷入欧洲中心主义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