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20招聘

新闻资讯2024-08-07 16:13小乐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20招聘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是1984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本科院校干部教育培训学院。 2008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将山西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增设为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院。学院现拥有一支队伍、两个品牌、两个地点,形成了以高级经济管理人才培养为主、高职教育为主体、成人教育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培养格局。学院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山西省教育厅主管。是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全省干部教育培训“一校、两学院、四个基地”。是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之一、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山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山西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山西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1名。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2、招聘对象

已获得博士学位并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具体要求的国内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良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8月1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不准应聘的主要情况有:

1、现役军人、在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正在案件审查期间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适用公务员法的规定)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申请;

5、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要求且服务期限未届满的,不得申请;

6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7、应聘者不得应聘入职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试用期内已成为公务员的(参照公务员法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或者登记后入职前已被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辞退、现役、试用(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专业(职业、专业)资格证书等招聘条件或职位要求的截止时间,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日期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至12月。

2、报名方式:报名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949525273@qq.com。申请人电子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3年高层次人才申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

3、提交报名材料:

(1)《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附本人手写签名)。申请表填写的专业应与申请人大学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一致。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证明(包括入学日期、毕业日期、所学专业等)、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4)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博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二)资格审查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者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学业成绩等信息。资格预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学院将通知资格审查和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面试与考核

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素质、学术道德和诚信、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及检查

1、体检、考察由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查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安排到同级或者更高级别的有体检结果的医院复查。考试资格。如果院校、参加体检的考生及家属对复试结果仍有疑问,负责复试的医院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诊,并作出最终结论。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3、加强检验过程,严格控制。检查要深入细致,全面了解检查对象,防止疏漏和失真。学院成立考察组,对拟报考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避免的情况等。并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核查。审查或审计。境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日常思想政治表现等。对于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社区、村委会出具遵守法律法规的证明,思想政治表现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录用。

(五)宣传就业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集体研究后7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学校、就读专业、学历(学位)、考核结果、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影响聘用问题经举报并查实的,不予录用;举报问题目前难以核实的,将待问题澄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职工办理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劳动关系终止。

5、严格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申请人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以伪造、变造文件、证书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或者有作弊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资格将被取消;公开招聘违反规定、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及具体事项请咨询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济贸易职业学院)人才事务部。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孟老师18935131001、0351-6533008

宋老师13753164798、0351-6533096

监督(举报)热线:0351-6533089

招聘期间咨询监督开放时间为:个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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