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综合报道】刚刚过去的周末,飓风“哈维”横扫德克萨斯州,酿成800年一遇的灾难。几乎与此同时,一则有关绿卡的消息也在美国移民界掀起飓风,数千人流走……数千名持有H1B、期待申请绿卡的人感觉“祸从天降” ”。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从10月1日起,美国就业移民绿卡申请人在提交I-485表格后将需要进行面试,才可获准将身份调整为永久居民并获得绿卡。卡片。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28日表示,通过电话会议回答问题,并指出第一批面试通知已于30天前发出。 USCIS地区办事处主导的面谈只会批准I-485,不会重新审核I-140。
此前,以就业为基础的绿卡申请人也可能需要接受面试。但在过去的10年里,此类申请已免于面试过程。从历史上看,只有申请有问题并且需要额外证据的申请人才会接受面试。
USCIS表示尊重USCIS服务中心的审批结果,但如果在面谈时确定申请人的I-485不合格或存在欺诈行为,将把I-485和I-140都退回签证处服务中心并建议取消。 I-140 的批准。
美国移民局上个月宣布,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提交I-485表格并申请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的就业移民申请人必须接受面试。美国国土安全部公民及移民服务监察员(DH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Ombudsman)于9月28日就新规定召开了电话会议,并邀请移民局代表回答有关将于10月1日启动的采访的问题。
美国移民局指出,面试将由其地区办事处主导。美国各地的地区办事处已增加新员工,并于28 日完成了最后一批有关新面试规则的培训。除今年3月6日之前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及其14岁以下子女外,就业第一类(EB-1)、第二类(EB-2)和第三类(EB-3)申请人- 移民必须提交I-485,申请人的配偶和子女必须接受面谈。
USCIS表示,在安排面谈时,地区办事处会尽量安排家庭成员同时接受面谈;如果配偶和子女与申请人同时提交I-485表格,他们将同时接受面试;如果不同时提交,很难安排同时面试,但地区办事处还是会尽力安排。
面试时会询问申请人的工作经验、教育背景等。申请人不需要准备有关雇主财务状况的信息,但会被询问申请人家庭成员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并证明这种关系的可信度。面谈时您需要携带出生证明、结婚证书等法律文件以及其他证明关系的文件。
美国移民局代表指出,他们并不认为新的面试规则会减慢就业类移民绿卡的处理速度,因为所需的人力有所增加,而且地区办事处将与签证服务中心共享工作时间表,以便全力配合新财年签证审批和签发工作。设定绿卡配额。
影响调度的因素
9月12日,美国国务院公布了2018财年第一个月10月就业移民时间表。
北美顾问表示,当签证供应量固定时,等待期的长短由三个因素决定:1)移民偏好,2)申请人的出生国家,3)移民申请优先日期。
前两个因素决定申请人被放置在哪个队列中:长队列、短队列或无队列。后一个因素决定了申请人在团队中的位置。
就业移民类别分为五个优先类别:
EB1优先对象包括杰出人才、杰出教授/研究员、跨国公司高管;
EB2第二优先包括国家利益豁免(NIW)和通过劳工证申请的高学历专业人士;
EB3第三优先包括通过劳工证申请移民的普通专业人员、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
EB4第四优先适用于宗教人士;
EB5的第五个优先事项是投资移民。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通过劳工证申请,申请人属于EB2还是EB3取决于PERM职位要求,而不是个人资质。申请绿卡的方式有多种,您可以选择同时申请绿卡。只要你符合相应的要求,你可以通过你的雇主申请,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就自行申请,例如申请EB-1(a)或NIW。
即使你和其他人申请相同的移民类别,如果你出生在与其他人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获得绿卡的时间也会有很大差异。
收费国家基本上是出生国家。如果你出生在中国,后来拿到了加拿大护照,那么当你移民到美国时,你仍然会在中国排队等候。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截止日期/签证号码可用性和移民局的处理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目前,除了第一优先级之外的任何I-485,都有两个可能的时间段,一个是等待时间,另一个是移民处理时间。其时间表(签发签证数量)由国务院管理和公布。 I-140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只有在其优先类别中有空位的情况下才能提交I-485,否则提交的I-485将被处理。
移民局批准I-485之前,要看国务院是否有配额。配额到位后,移民局即可批准I-485并颁发绿卡。
当然,一旦配额到位,移民局可能需要一定的处理时间才能真正批准您的案件。配额的可用性是I-485 批准的先决条件。一旦配额到位,问题将是移民局处理的速度有多快。
中国大陆出生的职业移民如何面对候补名单?
1、名额供需及预约时长非个人所能控制。您唯一可以控制的就是争取更高的优先级并确定更早的优先日期。如果您很有成就但没有雇主支持,您可以考虑在律师的协助下申请特殊人才EB-1(a)或国家利益豁免(NIW)。如果您有雇主支持,您可以考虑EB-1(b) 或考虑EB2 或EB3 劳工证。
2、如果用人单位只愿意支持第三优先权,不愿意申请第二优先权,则应先获得第三优先权。等到条件成熟后再考虑第二优先事项。此时,第三优先级的优先权日期可以被第二优先级使用。
3. 如果您已经满足NIW的申请条件,或者已经获得NIW批准,您应该尝试提交EB1申请。
4. 即使申请人离开美国,批准的I-140仍然有效。只要美国雇主为申请人预留了职位,等待时间到了就可以通过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返回美国。如果I-140通过NIW或EB-1(a)获得批准,回来就更容易了。只要你能证明你有继续在相同或相似领域工作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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